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燕尾山隧道项目南泉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巴南府发〔2022〕1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燕尾山隧道项目南泉片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新燕尾山隧道项目南泉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巴南府发〔2021〕17号)已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新燕尾山隧道项目南泉片区共有私房户5户、单位2个(5个产权证),征求意见期间发出征求意见表7张,收回征求意见表6张。其中:认为该项目补偿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占全体被征收户的80%,认为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占全体被征收户的20%。
经梳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条:
1.房屋评估价格过低;
2.办理土地证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关于容积率低于1的土地,希望按照“出让性质”进行补偿;
3.车间棚顶的补偿价格低;
4.证载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希望纠错;希望知晓附属物计算依据并复测数据,且树木能获得补偿。
二、方案征求意见说明及修改情况
关于第1条意见,按照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最终价格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进行评估确定,具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为准。
关于第2、3、4条意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