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利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1” 一般坍塌死亡事故结案的批复
巴南府〔2022〕2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利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1”
一般坍塌死亡事故结案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局报送的《重庆利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结案的请示》(巴南应急文〔2022〕4号)收悉。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你局组织开展的重庆利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二、同意《重庆利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及防范建议。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请按规定依法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
区总工会,界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