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家沱工联三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新坪村小片区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巴南府发〔2022〕5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家沱工联三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新坪村小片区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关于李家沱工联三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新坪村小片区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巴南府发〔2021〕18号)已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李家沱工联三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新坪村小片区项目共有被征收户39户,征求意见期间发出征求意见表39张,收回征求意见表38张。其中:认为该项目补偿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共计33户,占全体被征收户的84.62%,认为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的5户,占全体被征收户的12.82%。
经梳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条:
1.被征收房屋、构附着物评估价格低;
2.安置房源适配类型少、数量少、户型不匹配;
3.证载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不一致及证载与实际不一致问题;权证面积记载发生变化问题;
4.最低住房建筑面积保障问题;
5.要求按原房面积原地还房,要求未经登记建筑按有证面积进行补偿。
6.租金补偿问题。
二、方案征求意见说明及修改情况
关于第1条意见,按照规定,被征收房屋及构附着物的最终价格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进行评估确定,具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为准。
关于第2条意见,根据现有安置房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第3、4、5、6条意见,按照征收补偿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不作修改。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