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2〕11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
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巴南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属事责任,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并按要求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二)完善监管体系。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药品安全治理网络,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区、镇街食药安办统筹协调药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药品安全多部门协同治理。坚持药品安全工作“一盘棋”,加强交流协作,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左右衔接、周边联通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夯实基层基础。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内部资源,充分保障药品监管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等,完善支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保持监管队伍相对稳定。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好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开展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水平。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四)严格规范行使权力。准确把握和执行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按要求动态调整、公示和落实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落实执法公示、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抽检结果信息公开等措施,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规范监管行为。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将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入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增强从业者、监管者、消费者药品安全法律意识。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提升药品安全普法能力。鼓励药品安全法律顾问团队等社会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药品安全普法合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六)完善检查执法体系。加强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完善药品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药品检查执法联动。建立药品执法检查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案件查办经费补助机制。
(七)推进监管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注重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和技术抽检等监管实务的培训,用好国家药监局云平台等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切实提高镇街基层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八)优化管理方式方法。完善药品监管事权,强化药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参与市、区药品监管一体化协作,强化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对镇街药品监管工作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片区工作组执法优势,合理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工作。强化飞行检查,突出对敏感、重大事项检查的突击性、实效性。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市药监局和外区相关机构或药品监管专家提供支持。
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九)加强监管科学研究。根据市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和安排,在其参与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中做好配合工作,积极提供基层药品监管经验和研究素材,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药品监管科学交流和讨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十)加快疫苗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力度,加强对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购进、运输、储存和接种环节的疫苗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疫苗进货查验、数量及流向管控、储运温湿度控制等方面的情况,强化疫苗全程冷链、全程溯源管理,提升疫苗管理能力。
(十一)提升网络销售监管能力。适应药品网络销售发展新趋势,坚持以网管网,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强网络销售行为监督检查,提高对药品网络交易的质量监管能力。
(十二)促进专家作用发挥。探索建立区级药品安全专家库,在应急处置、检验监测、风险评估、安全评价、执法办案等方面为药品监管提供专业支持。
五、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
(十三)加快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积极响应全市“互联网+药品监管”建设,在药品监管工作中按要求推广使用市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完善数据中心数据维护,做好监管信息录入,用好系统数据统计分析。在平台功能建设完善后,实现审评审批、证照管理、监管执法等数字化、网络化,汇集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构建药品监管数据库,建立药品企业电子档案,强化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提升风险监测研判能力,助推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数字化升级。
(十四)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按照市药品监管部门部署,积极参与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药品等重点产品开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在药品零售环节大力宣传和推广药品追溯系统。在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建成后,严格按要求使用。
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十五)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研判、交流、预警、化解机制。强化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渠道风险信号发现,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全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区、镇街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按时收集上报辖区药品风险点,动态管理药品安全风险清单,推动药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出入库管理等落地落实,全面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十六)完善药物警戒监测体系。继续强化药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基础优势,持续巩固以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工作主体、医疗机构依法履责的工作格局,严格把控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审核,在保证报告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加强与区疾控中心数据联动,共享数据资源。
(十七)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纳入本级政府专项预案体系。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药品安全”相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七、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
(十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推动国际生物城、物流园区等设立开办企业自助服务区,加强对园区帮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拓宽自助服务区域,提升园区企业注册便利化。
八、加强社会共治能力建设
(十九)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快速受理、高效处置药品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监督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拓宽宣传渠道,综合运用户外平台、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开展药品安全公益宣传。
(二十一)加强信用监管。用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判定、公示。加强对严重失信医药企业的联合惩戒,促进企业诚信意识提升,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二十二)促进行业自律。坚持教育引导与监管执法相结合,压实医药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医药企业完善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安全源头管理。督促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其发挥行业自律、团体标准建立、学术交流、产业论坛举办等作用,推动医药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九、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三)优化力量配置。根据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实际需要,结合监管队伍人员专业、年龄结构等实际,科学调配基层药品监管人员数量和搭配。充分利用空缺编制资源,在申报招录人员时考虑向药品专业适当倾斜,大力引进医药相关专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和监管经验丰富、熟悉医药产业的专业人才,充实药品监管队伍力量。
(二十四)加强经费保障。完善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特点的经费保障政策,将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 将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人员培训等药品专业技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升购买服务效能。
(二十五)激励担当作为。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符合药品监管实际的人才培养、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容错纠错、人文关怀等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十六)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药品安全履职情况的督查督导,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根据市级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细化区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督促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附件:巴南区贯彻落实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任务
分解表
附件
巴南区贯彻落实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 目 |
重点 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 |
加强组织领导 |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属事责任,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并按要求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
2 |
完善监管体系 |
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药品安全治理网络,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3 |
加大区、镇街食药安办统筹协调药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药品安全多部门协同治理。 |
区食药安办,各镇街 | ||
4 |
坚持药品安全工作“一盘棋”,加强交流协作,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左右衔接、周边联通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5 |
夯实基层基础 |
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内部资源,充分保障药品监管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等,完善支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保持监管队伍相对稳定。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6 |
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好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 |
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 ||
7 |
开展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水平。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8 |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
严格规范行使权力 |
准确把握和执行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按要求动态调整、公示和落实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落实执法公示、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抽检结果信息公开等措施,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规范监管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9 |
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街 | ||
10 |
切实加强法治教育 |
将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
区委组织部 | |
11 |
深入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增强从业者、监管者、消费者药品安全法律意识。 |
区市场监管局 | ||
12 |
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提升药品安全普法能力。 |
区市场监管局 | ||
13 |
鼓励药品安全法律顾问团队等社会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药品安全普法合力。 |
区市场监管局 | ||
14 |
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检查执法体系 |
加强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完善药品监管协同工作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 |
15 |
加强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药品检查执法联动。 |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 ||
16 |
建立药品执法检查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案件查办经费补助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 | ||
17 |
推进监管队伍建设 |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 |
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 |
18 |
注重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和技术抽检等监管实务的培训,用好国家药监局云平台等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切实提高镇街基层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
区市场监管局 | ||
19 |
优化管理方式方法 |
完善药品监管事权,强化药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
20 |
积极参与市、区药品监管一体化协作,强化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对镇街药品监管工作业务指导。 |
区市场监管局 | ||
21 |
充分发挥片区工作组执法优势,合理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
22 |
强化飞行检查,突出对敏感、重大事项检查的突击性、实效性。 |
区市场监管局 | ||
23 |
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市药监局和外区相关机构或药品监管专家提供支持。 |
区市场监管局 | ||
24 |
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
加强监管科学研究 |
根据市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和安排,在其参与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中做好配合工作,积极提供基层药品监管经验和研究素材,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药品监管科学交流和讨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
25 |
加快疫苗监管能力建设 |
进一步加大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力度,加强对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购进、运输、储存和接种环节的疫苗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疫苗进货查验、数量及流向管控、储运温湿度控制等方面的情况,强化疫苗全程冷链、全程溯源管理,提升疫苗管理能力。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 |
26 |
提升网络销售监管能力 |
适应药品网络销售发展新趋势,坚持以网管网,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
27 |
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强网络销售行为监督检查,提高对药品网络交易的质量监管能力。 |
区市场监管局 | ||
28 |
促进专家作用发挥 |
探索建立区级药品安全专家库,在应急处置、检验监测、风险评估、安全评价、执法办案等方面为药品监管提供专业支持。 |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 |
29 |
加强药品智慧监管体系建设 |
加快药品智慧监管能力建设 |
积极响应全市“互联网+药品监管”建设,在药品监管工作中按要求推广使用市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完善数据中心数据维护,做好监管信息录入,用好系统数据统计分析。 |
、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30 |
在平台功能建设完善后,实现审评审批、证照管理、监管执法等数字化、网络化,汇集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构建药品监管数据库,建立药品企业电子档案,强化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提升风险监测研判能力,助推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数字化升级 |
区市场监管局 | ||
31 |
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 |
按照市药品监管部门部署,积极参与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药品等重点产品开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 |
32 |
在药品零售环节大力宣传和推广药品追溯系统。在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建成后,严格按要求使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
33 |
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研判、交流、预警、化解机制。强化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渠道风险信号发现,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全流程管控。 |
区市场监管局 |
34 |
建立健全区、镇街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35 |
按时收集上报辖区药品风险点,动态管理药品安全风险清单,推动药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出入库管理等落地落实,全面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
区市场监管局、区委政法委,各镇街 | ||
36 |
完善药物警戒监测体系 |
继续强化药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基础优势,持续巩固以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工作主体、医疗机构依法履责的工作格局,严格把控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审核,在保证报告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 |
37 |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区疾控中心数据联动,共享数据资源。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 ||
38 |
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
制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纳入本级政府专项预案体系。 |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 | |
39 |
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40 |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
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41 |
加强“药品安全”相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
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 | ||
42 |
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
区市场监管局 |
43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缩短行政审批时限。 |
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 | ||
44 |
推动国际生物城、物流园区等设立开办企业自助服务区,加强对园区帮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拓宽自助服务区域,提升园区企业注册便利化。 |
区市场监管局、国际生物城公司 | ||
45 |
加强社会共治能力建设 |
加强社会监督 |
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快速受理、高效处置药品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46 |
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47 |
营造全社会监督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
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48 |
加强宣传引导 |
开展“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区市场监管局 | |
49 |
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 |
区委宣传部、区 , 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 ||
50 |
拓宽宣传渠道,综合运用户外平台、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开展药品安全公益宣传。 |
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 | ||
51 |
加强信用监管 |
用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归集、判定、公示。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
52 |
加强对严重失信医药企业的联合惩戒,促进企业诚信意识提升,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
53 |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
54 |
促进行业自律 |
坚持教育引导与监管执法相结合,压实医药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医药企业完善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安全源头管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
55 |
督促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其发挥行业自律、团体标准建立、学术交流、产业论坛举办等作用,推动医药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 ||
56 |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
优化力量配置 |
根据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实际需要,结合监管队伍人员专业、年龄结构等实际,科学调配基层药品监管人员数量和搭配。 |
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
57 |
充分利用空缺编制资源,在申报招录人员时考虑向药品专业适当倾斜,大力引进医药相关专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和监管经验丰富、熟悉医药产业的专业人才,充实药品监管队伍力量。 |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 | ||
58 |
加强经费保障 |
完善适应药品监管工作特点的经费保障政策,将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 将检查、检验、监测评价、人员培训等药品专业技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提升购买服务效能。 |
区财政局,各镇街 | |
59 |
激励担当作为 |
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符合药品监管实际的人才培养、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容错纠错、人文关怀等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药品监管干部队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 | |
60 |
强化督导考核 |
加强对药品安全履职情况的督查督导,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根据市级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细化区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督促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
区委督查办、区考核办、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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