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南区李家沱街道“12·14”非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的批复
巴南府〔2022〕3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巴南区李家沱街道“12·14”非生产
安全事故结案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局报送的《巴南区李家沱街道“12·14”非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的请示》(巴南应急文〔2022〕9号)收悉。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你局组织开展的巴南区李家沱街道“12·14”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二、同意《巴南区李家沱街道“12·14”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及防范建议。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
区总工会,李家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