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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2-0006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发〔2022〕12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南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创卫巩固及健康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发〔20221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南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

创卫巩固及健康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巴南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创卫巩固及健康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

创卫巩固及健康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和《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爱国卫生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爱卫办〔20213号)要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区建设,结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83号)《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巴南委发〔201715号)《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巴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发〔201933号)《健康中国巴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中国巴南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巴南健推委办〔20202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和做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强化大数据应用和法制化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中国巴南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2年起,具备接受国家卫生区复审的条件。到2025年,力争新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完成市区级健康镇建设3个及以上,完成市区级健康细胞建设200个以上;实现对符合评价评估条件的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到2030年,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力争实现国家卫生镇全覆盖、建成健康城市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5项任务,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推进健康区建设。

(一)营造健康环境

1.综合整治城区环境。结合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加强城镇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重点抓好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棚户区环境整治,治理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实施城市绿化景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加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消毒。(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2.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五清理一活动”,制定整治计划,分类移交,全面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泄、乱涂乱画,消除垃圾围村、围田、围塘、围路,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牵头部门:区城乡一体中心,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两违”整治办,各镇街)

3.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深入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好功能分区和布局;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为群众提供干净、整洁、规范、管理有序的日常生活购物场所。(牵头单位:区商务委,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取缔禁止区域的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实现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4.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垃圾分类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8%以上,建成区所有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城乡一体中心,各镇街)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乡一体中心,各镇街)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推广有机肥、配方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镇街)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规范医疗废物储存设施管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镇街)

5.大力开展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牵头单位:区城乡一体中心,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加快城镇二类公厕提质增量,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城镇公厕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牵头单位:区教委)提质升级旅游景区厕所,(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将医疗机构厕所纳入“美丽医院”建设,(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改造,规范管护使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镇街)

6.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园区平台公司,各镇街)完善从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各镇街)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和范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各镇街)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巩固无废城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各镇街)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妇联、区机关事务中心)

7.科学防治病媒生物。各镇街要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的病媒消杀,清除病媒生物孳生源头,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适时实施统一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活动,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传播流行;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运用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卫生镇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检查不达标“一票否决”;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罚防制不力的单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二)构建健康社会

8.完善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继续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9.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和监督检查。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90%及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镇街)

10.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强化爱国卫生能力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构建健康区建设推进平台,发挥国家卫生镇创建引导作用,筑牢健康工作基础。到2025年,力争新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完成市区级健康镇建设3个及以上,完成市区级健康细胞建设200个以上(含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健康单位等)。到2030年,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力争实现国家卫生镇全覆盖、建成健康城市示范区。(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园区平台公司,各镇街)

11.倡导全民健身。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落实工间操,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普及群众体育运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非上学时段体育场所免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构建科学健身体系,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加强运动康复,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到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不少于94.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2.5%及以上。(牵头单位:区体育局,配合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12.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堂、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治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13.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发挥“互联网+”作用。推进镇街、村(社区)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支持心理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三)优化健康服务

14.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对口支援与合作制度,每所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3-5个镇(中心)卫生院,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以美丽医院建设及健康服务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改善就医环境和医疗服务。加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和康复科,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提高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逐步完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按照0.5-0.8公里服务半径或常住人口1万人左右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形成“10分钟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圈”和“20分钟街道医疗卫生服务圈”,实施区第三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东温泉康复综合大楼、区疾控中心、重庆市护士学校迁建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改建等工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

15.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不断拓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划入19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和深入落实项目筹资标准。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档案内容,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为抓手,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按照《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要求,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完善签约信息化建设,持续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切实提高签约居民的感受度。加强与残联、民政部门衔接,做好残疾人签约服务。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类重点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镇街)

16.开展传染病及慢性病防控。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健全疾病监测系统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主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体系,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提高人均预期寿命。(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镇街)

17.深化创建成果。以健康有关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推进国家卫生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国中医药集中服务示范区等卫生健康类创建成果巩固提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镇街)

(四)培育健康人群

18.关爱妇女儿童。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各项方针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为妇女、儿童提供基本健康保健服务,努力降低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宣传、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

19.严格落实控烟禁烟。加强控烟宣传教育,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及实施,切实做到控烟精神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推动辖区居民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推进医院、学校、机关全面禁烟。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落实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开展控烟禁烟效果考核评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局,各镇街)

20.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和知识普及,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与技能。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促进与教育职责,将健康知识普及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全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扎实开展“健康中国行”等品牌活动,深入推进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五进”活动,大力推行“社区-家庭-个人”健康管理模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倡导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有机融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部门: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五)发展健康文化

21.树立绿色环保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道德实践养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低碳生活方式等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交通、进商场、进酒店、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倡导节约水电等资源能源,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推行“慢行+公共交通”为主的慢行交通发展模式,优化公交线路。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配合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22.培育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注重师承教育,继续开展“师带徒”“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等工作。深入发掘全区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大民间名记、名方挖掘整理,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整理研究与推广应用,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宣传,推进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校园,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全民生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各镇街)

23.弘扬卫生日文化。以每年各类卫生主题活动宣传日为契机,组建健康科普专业队伍,发挥权威专家作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动员全区广大医务工作者、爱卫工作者、学校师生和党员志愿者等,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咨询活动,创作一批通俗易懂,传播速度快的健康科普作品,如:小品、相声、快板、动漫、微视频等,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健康知识传播力度,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倡导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引导形成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24.营造书香文化氛围。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建立健全社区、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场所,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25.传播志愿者文化。进一步推进“全国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注册工作,创新方式,完善志愿者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健康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26.遵守健康公约。大力宣传《重庆市民健康公约》,完善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健康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巩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健康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考核等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区暨健康区建设工作,树立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责任机制,明确工作目标、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

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健康镇、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要有效整合部门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参与,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巩固国家卫生区暨健康区建设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的镇,区级按照50万元/镇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三)建立有效的督查考评机制

将健康区建设和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区级部门、镇街、园区平台公司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内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镇街、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一把手”定期督导检查、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等机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切实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四)建立科学的效果评价机制

区巩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巴南区健康区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开展建设指导和监督,做好市级评价准备;各责任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细胞建设活动,区疾控中心要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效果评价、监督管理,于每年120日前将健康细胞建设情况报区爱卫办,区爱卫办根据推进情况适时开展抽样评价,做好市级抽查准备。

(五)建立及时的信息报送机制

《巴南区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中明确的区级责任部门,要严格对照市级具体任务,结合对应贯彻措施,制定年度工作序时安排,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报送工作完成情况,每年12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健康区建设指标完成情况。(报送途径:临时机构-区巩卫办,联系人:陶利,联系电话:66246619

附件:1.巴南区健康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2.巴南区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任

务分解


附件1

巴南区健康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定义

计算方法

口径范围

2030年任务指标

责任部门

备注


健康环境

1.空气质量

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全区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百分比。

全区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E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100%巴南区健康区评价指标/全年天数X100%

全域

88%

区生态环境局



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全区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200的天数。

全区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200的天数

全域

控制在较少水平

区生态环境局



2.水质

3)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居民饮用水末梢水监测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指标要求的水样合格比例。

检测饮用水末梢水常规指标达标的水样数/检测总水样数×100%

全域

100%

区卫生健康委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

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个数占总个数比例。

达标饮用水水源地个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数×100%

全域

95%

区生态环境局




3.垃圾废物处理

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建成区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区城市管理局



4.其他相关环境

6)公共厕所设置密度(座/平方公里)

建成区单位面积内公共厕所数量

城市建成区内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总数/城市建成区面积

建成区

建成区公厕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新建8座,改建12座

区城市管理局



7)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

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村总户数的比例。

本地农村(不含县城)当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总户数/本地农村(不含县城)当年总户数×100%

农村

按照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

区城乡一体中心



健康环境

4.其他相关环境

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

建成区公园绿地总面积/当年建成区常住人口数

建成区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人

区城市管理局



9)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主要病媒生物鼠、蚊、蝇、蜂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及以上的街道比例。

(主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的街道+达到A级的街道)/街道总数×100%

建成区

主要病媒生物鼠、蚊、蝇、蜂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及以上的街道比例≥ 10%

区卫生健康委



10)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占比(%

已创建成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占全域范围县、自治县和乡镇级区划总数的比例。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个数/县、自治县和乡镇级区划总数×100%

全域

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力争实现国家卫生镇全覆盖

区卫生健康委





健康社会

5.社会保障

11)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基本医保(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占基本医保参保(合)者住院总费用的比例。

本年度某项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同年同项基本医保参保(合)者住院总费用×100%

全域

与市医保局保持一致

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6.健身活动

12)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人)

当地建成区常住居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体育场地面积(室外+室内)/当年建成区内常住人口数

全域

2.35

区体育局



13)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人/千人)

常住居民中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常住人口数×1000

全域

2.5

区体育局



7.职业安全

14)职业健康检査覆盖率%

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人员中实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比例。

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査人数×100%

全域

>90%

区卫生健康委



8.食品安全

15)食品抽样检验3批次/千人(批次/千人)

每千名常住人口食品抽样检验数量。

年末辖区内组织食品抽样检验批次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

全域

3300批次

区市场监管局



9.文化教育

16)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学年体质综合评定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学生数占参加评定学生总数的比例。

学年体质综合评定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学生数/参加评定学生总数×100%

全域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优良率≥60%

区教委



健康社会

10.养老

17)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张/千人)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当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1000

全域

50

区民政局



11.健康细胞工程

18)健康社区覆盖率(%)

健康社区数占辖区内所有社区数的比例。

健康社区数/辖区内所有社区数×100%

全域

≥ 40%

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



19)健康学校覆盖率(%)

健康学校数占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数的比例。

健康学校数/辖区内所有中学和小学数量之和×100%

全域

健康学校覆盖率≥ 50%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




20)健康企业覆盖率(%

健康企业数占辖区内所有大、中型企业数的比例。

健康企业数/辖区内所有大型和中型企业数量之和×100%

全域

健康企业2030预计达22家

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




健康服务

12.精神卫生管理

2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占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的比例。严重精神障碍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的一组精神疾病。

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100%

全域

85%

区卫生健康委



13.妇幼卫生

22)儿童健康管理率(%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占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的百分比。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100%

全域

≧90%

区卫生健康委



健康服务

13.妇幼卫生

2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按系统管理程序要求,从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过孕早期产前检查和怀孕期间至少5次产前检查,新法接生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占该地区该统计年度内活产数的百分比。

辖区内妊娠至产后28天内接受规定服务的总人数/该地同期年度内的总活产数×100%

全域

≧90%

区卫生健康委



14.卫生资源

24)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万人)

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全科医生人数。

年末全科医生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0

全域

≧3.0

区卫生健康委



25)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人/万人)

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总数。

年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同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釆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全域

0.83

区卫生健康委



26)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千人)

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

全域

7.5

区卫生健康委



27)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比例。

1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总数×100%

全域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占比达10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达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委



2)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所有村卫生室总数×100%


健康服务

14.卫生资源

28)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反映政府的投入力度。

卫生健康支岀/财政支出×100%

全域

根据当年实际支出情况计算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健康人群

15.健康水平

29)人均预期寿命(岁)

户籍人口0岁尚存者预期平均尚能存活年数。

TX(生存总人年数)/LX(尚存人数)

全域

≥80

区卫生健康委



30)婴儿死亡率(

婴儿出生后不满周岁死亡人数占同期活产儿总数的比率。

年内未满1岁婴儿死亡数/同年活产儿总数×1000

全域

≦3.5‰

区卫生健康委



3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规定年份岀生的儿童在年满5岁前死亡的概率(表示每1000名活产的比率),但须以现有年龄死亡率为准。

同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同年活产儿总数×1000

全域

≦4.5‰

区卫生健康委



32)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于各种原因的孕产妇,占同期每10万次分娩活产数的比例。

某年某地区孕产妇死亡数/同年同地区活产数×100000

全域

≦8/10万

区卫生健康委



33)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城乡居民20-39岁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综合得分23分的人数以及40-59岁组综合得分18分的人数的总和占监测总人数(20-59岁)的比例。

20-39岁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综合得分23分的人数+40-59岁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综合得分18分的人数)/监测总人数(20-59岁)×100%

全域

≥ 94.6%

区体育局



16.传染病

34)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1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其中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占同期全区常住人口数的比例。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同期全区常住人口数×100000

全域

300/10

区卫生健康委



17.慢性病

3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死亡的概率。

可通过30-70岁间四类慢病合并的年龄别(5岁组)死亡率来推算

全域

≦10.99%

区卫生健康委



健康人群

17.慢性病

3618-50岁人群高血压患病率(%

18-50岁常住人口中患高血压人数占该人群人口总数的比例。

18-50岁常住人口高血压患者数/同年18-50岁常住人口总数×100%

全域

≦6%

区卫生健康委



37)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变化幅度(%)

辖区居民当年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与上年相比增长的幅度.

(当年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上年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上年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100%

全域

≦10%

区卫生健康委



健康文化

18.健康素养

38)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具备基本健康素养居民占所有居民的比例。

调査居民中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数/调查居民总人数×100%

全域

30%

区卫生健康委



19.健康行为

3915岁以上人群吸烟(%

抽样调査人群5岁及以上)中吸烟者占调査者总数的比例。

被调査者中吸烟者人数/被调查者总数×100%

全域

<20%

区卫生健康委



4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常住总人口数的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常住总人口数×100%

全域

≥ 52.5%

区体育局



20.健康氛围

41)媒体健康科普水平

相关部门在不同类型大众媒体上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包括面向公众的以健康为主题的网站或主页,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上设置固定的健康栏目。

在面向公众的以健康为主题的网站/主页、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4类媒体上均设置了固定的健康栏目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得4分,少一类减1

全域

每月在巴南网、巴南电视台、巴渝之声广播、巴南日报上开设健康专栏或栏目,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

区委宣传部



42)注册志愿者比例(%

本市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人数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

本市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总人数/本市常住人口总人数×100%

全域

13.50%

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备注:此表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8〕3号)文件内容进行责任分解。

附件2

巴南区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

序号

重庆市《实施意见》

区级责任

部门

对应贯彻措施

完成情况

主要内容

重点任务

具体任务

市级责任部门

1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综合整治城乡环境。

开展文明在行动·重庆更洁净、城区品质提升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城镇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

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乡一体中心,各镇街

1.建立“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重庆”工作长效机制,开展节前专项暗访工作。

2.全年适时开展春夏秋冬四季战役,每月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监测、考核;每个季度常态化开展示范评比、现场观摩活动。

3.城区品质提升行动方面:结合城市综合管理提升“七大工程”、民生实事等,逐步推进城区品质提升。

4.大力开展公园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督工作。

5.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方面:一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行全天候保洁模式,确保作业范围无盲区;二是加大城区道路机扫、人机配合冲洗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区域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降低扬尘污染;三是加大对直管区域和服务外包作业区域监督考核力度,每月考核不低于5次。


2

城区重点抓好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棚户区环境整治,治理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1.城区重点环境治理方面:加大每月对镇街开展的城乡环境考核工作力度,督促各镇街对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棚户区开展环境整治,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方面: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动市民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积极衔接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共同做好违规饲养家禽情况的调查核实和登记工作;三是督促指导社区和物业管理机构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对违规饲养家禽行为进行宣传、劝阻和制止;四是对不服从劝阻、不及时整改的家禽饲养者依法查处。


3

加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消毒。

区交通局

加强公交、班线客运车辆日常消毒。


4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综合整治城乡环境。

农村全面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泄、乱涂乱画,消除垃圾围村、围田、围塘、围路。

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区城乡一体中心,各镇街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监测考核。


5

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好功能分区和布局,取缔禁止区域的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实现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1.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好功能分区和布局;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为群众提供干净、整洁、规范、管理有序的日常生活购物场所。

2.在禁止区域实行家禽集中屠宰,指导重庆松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韵新生猪屠宰有限公司在现有生猪屠宰场内各设置1个家禽屠宰车间。

3.规范家禽集中屠宰检疫检验工作,强化家禽集中屠宰监管执法。

4.加强非禁止区域内农贸市场设置的家禽宰杀点的动物防疫工作指导。


6

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1.加强“三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2.持续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


7

治理生态环境系统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8

扩大环境影响健康监测,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

按照市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9

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

加强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城区建成区内所有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标准,主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1.强化宣传组织发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充分发挥辖区内社区党员作用,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健全日常监管培训制度,确保“敲门行动”、“三桶行动”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居民知晓率,利用户外广告、媒体宣传等载体设置丰富的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完善前端分类设施。居民小区、单体楼、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区域科学合理设置收集容器、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满足垃圾分类投放需求。

3.健全中端转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制度,科学规划四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车辆、收运线路、收运时间、收运频率,提升转运能力及效率,健全完善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做到管理规范、去向明确。


10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

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

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1.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强化行业管理,督促镇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农村垃圾收集保洁基层管理机构和村社责任。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区城乡一体中心及镇街,对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源头减排及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宣传。

3.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到2022年底,全区共建成117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运输、末端分类处置等环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11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

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12万吨/日。一是加快实施南部新城再生水厂、物流基地再生水厂建设,配合市水务环境控股集团公司完成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二是配合市水务环境控股集团公司开展金竹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及时启动建设。


12

梯次推进农村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按照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逐年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技改等工作。


13

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推广有机肥、 配方肥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各镇街

1.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2.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面。

(1)强化任务落实。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落实各镇街、单位任务。

(2)强化技术指导。区级召开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培训会,在关键农时季节,对镇街技术人员、经销商、规模种植户开展培训,并利用科技赶场、院坝会等方式印发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绿色防控产品简介等宣传资料。

(3)强化项目落地。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定点调查和农户农药使用情况典型调查,做好肥料利用率试验和测土配方补充采样工作,做好酸化土壤改良、水肥一体化和绿色防控产品补贴等项目。

(4)持续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

3.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方案,并与镇街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

(2)强化技术推广。大力推广“稻菇”秸秆利用技术模式和稻草覆盖秋马铃薯技术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广大农户、农业种植企业宣传引导,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14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

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规范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100%,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按规定建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应根据医疗机构总体规划、污水总排出口位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独立设置,与病房、居民区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0米,并设置隔离带或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不得将污水处理设施设于门诊或病房等建筑物的地下室。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工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严格实行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15

大力开展厕所革命。

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 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

市教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区城乡一体中心,各镇街

1.持续加强农村改厕宣传,引导农户积极主动参与改厕。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争取到2025年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

3.完善后期管护,根据全市安排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数字化监测系统运用。


16

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

区教委

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


17

提质升级旅游景区厕所。

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

巩固和深化厕所革命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不断提升旅游厕所管理和服务水平,带动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整体发展,倡导文明如厕,形成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


18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大力开展厕所革命。

将医疗机构厕所纳入“美丽医院”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城市公共厕所提质增量,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客运站 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改造,规范管护使用。

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1.加强龙洲湾枢纽厕所清扫、消毒。

2.以新建补建城市公厕为工作重点,提高辖区建成区公厕密度,保证公厕服务覆盖范围;围绕城市公厕的设施管理服务进行提档升级。

3.推进医院厕所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消除盲区,方便如厕。规范厕位尺寸,改善条件,设置管理间、工具间,统一规范厕所标志。倡导采用节水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做到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使用文明化。

4.加大医院厕所改造力度。门诊、住院等公共区域厕所增设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 母婴设施、儿童便器等,保障特殊群体使用权益。原则上病房内应设置独立洗手间。

5.提高医院厕所品质。配备必要的擦手纸、烘干机、卫生纸、洗手液、密封式垃圾桶等清洗消毒服务设施及物品;安装搁物台、挂钩、防滑扶手、呼救铃等设施。

6.加强医院厕所日常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巡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职责落实,建立健全卫生保洁、维修维护、监督检查等制度。每日定时清扫消毒、跟踪保洁,勤冲、勤刷、勤擦、勤换,做到地面平坦不吸水,门、窗、墙壁、屋顶、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无污垢、无血迹、无积水、无积便、无积尘、无蚊蝇,无明显异味、无乱贴乱画现象。


19

持续巩固饮用水安全。

依法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


20

完善从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1.加强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监督协管。

2.按照要求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进行水质监测并公示。

3.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的制度建设。


21

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区水利局,各镇街

启动我区农村供水工程“一改三提”工作。


22

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和范围。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

1.持续推进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作,降低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

2.加强城市供水设施设备建设,提升供水能力。


23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区城市管理局

1.每月对城市供水水厂出厂水、管网水进行水质检测,并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城市供水企业每半年对城市供水二供设备进行清洗,同时定期检测水质。


24

科学防治病媒生物。

压实全市各级政府防制病媒生物工作责任。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制定防制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巴南区为重庆市病媒生物的常规监测点,在常规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蚊、蝇、蟑螂对常用卫生杀虫剂的抗药性监测工作,为病媒传播疾病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提供病媒生物基础数据,同时为该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建议和决策依据。


25

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 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除“四害”孳生环境治理。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要求,结合城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通过分类处理措施,使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组织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清理卫角,根据孳生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治理措施,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以蚊、蝇孳生地为主的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工作。


26

一、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科学防治病媒生物。

根据传染 病流行规律,适时实施统一灭蚊、灭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传播流行。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推动全区各行业、各镇街统一开展春秋季灭鼠,夏季灭鼠、蚊、蝇、蟑的集中消杀行动。


27

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压实健康管理“四方”责任,推进病媒市场化运作,培育壮大病媒防制市场,实现常态化管理。


28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区卫生健康委

未履行病媒生物预防和控制义务且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规定予以处罚。


29

二、加强健康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深化“吃得文明”主题活动,以家庭为基础,以单位食堂、餐饮企业为重点,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

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联合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直机关工委、区融媒体中心开展明察暗访,曝光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在机关食堂门口定期通报。


30

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到2022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机关。

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

按照《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健康中国巴南行动—控烟行动,切实加强各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31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

区教委

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教育体系,加强学生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


32

开展“你文明、我点赞、共践行”活动,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坚持不随地吐痰、 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好习惯,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贯彻落实《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印制《条例》、制作展板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33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健全全媒体发布传播机制,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   进家庭“六进”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在2020年卫生系统健康科普专家库的基础上,完善专家库。通过公众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和讲座等方式普及各类健康知识,各医疗单位继续开展“六进”活动。


34

大力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素养促进等行动,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健 康中国巴渝行等活动。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根据市级健康素养促进和健康中国巴渝行活动文件开展工作。


35

推行减油、减盐、减糖“三减”行动,常态化开展家庭主厨减油减盐技能比赛,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在全区开展减油、减盐、减糖“三减”及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三健”行动。


36

持续宣传推广《重庆市民健康公约》,养成 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像资料、设置宣传专栏、开展宣传咨询和讲座活动开展各类健康知识宣传。


37

二、加强健康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开展敬老月、妇女宫颈癌和乳腺 癌防治宣传、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儿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等活动。落实《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   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依托“青少年之家” “社区梦想课堂”,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科普。

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

1.落实《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

2.两癌:加强对目标人群“两癌”检查知识宣传;充分发挥与镇街政府联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检查,完成工作任务;开展项目实施机构技术及信息管理培训、项目督导及质量评估工作。                                   3.视力防控:加强儿保人员对儿童眼、视力保健知识及技术规范的培训学习;根据儿童年龄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正确评估指导。                                          4.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设置青少年友好服务门诊,落实专人负责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工作,提供青少年健康咨询、诊疗等友好服务,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

5.开展教室环境监测、学生体检和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在10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区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38

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 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

区卫生健康委

按市级要求开展工作。


39

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落实工间操,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

区体育局

1.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3.充实健身设施,完善15分钟健身圈建设。

4.完善社体指导员培训。

5.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


40

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按市级要求开展工作。


41

二、加强健康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

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道德实践养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 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低碳生活方式等知识宣传,   推动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

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1.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参与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市级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等推荐评选。

2.采取线上与线下、媒体与社会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42

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企业、进 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交通、进商场、进酒店、进工地、进 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实施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   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的生活方式。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妇联、区机关事务中心,各镇街

1.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和区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七大专项行动牵头小组按文件和市级部门要求,序时推进各专项行动。

2.采取线上与线下、媒体与社会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43

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1.开展爱粮节粮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宣传爱粮节粮的典范,增强爱粮节粮意识,影响带动周围的人群和全社会加入到爱粮节粮的行动中来。

2.采取线上与线下、媒体与社会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44

推行“慢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慢行交通发展模式,优化公交线路。

区交通局

根据群众出行需求,新增、调整公交线路。


45

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1.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和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2.采取线上与线下、媒体与社会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46

二、加强健康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促进社会心理健康。

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

开展多种形式科普宣教,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以宣传折页、科普宣传、视频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


47

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发挥“互联网+”作用。

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探索、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着力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48

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在区县、乡镇、村 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委

依托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各镇街依托辖区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镇街社会心理服务站,各村建立心理辅导室。


49

健全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支持心理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发展,培育标准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   康服务机构。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完善员工心理服务网络。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市级有关标准和规范,细化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机构的措施。区委宣传部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50

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 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

区卫生健康委

组建一支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心理援助热线开展7*24小时服务。


51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

组织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52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筑牢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基础。

深化卫生镇创建。

修订市级卫生城镇标准,调整完善疾病防控、生态环境、健康素养、饮食习惯等相关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评比、表彰等措施,引导各地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巩固市级卫生镇创建成果,符合条件的市级卫生镇,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卫生镇。


53

改进评审方法,优化评审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技术,提高评审工作时效。落实长效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提高创建质量。

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做好复审准备。


54

到2025 年,力争国家卫生区覆盖率达80%、国家卫生县城覆盖率达90%、 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10%。

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力争到2025年新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


55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筑牢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基础。

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围绕新时代主要健康问题,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出台并不断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   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 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

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规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各区县政府

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推进健康区建设。


56

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 市人口密集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控机构等公共卫生服务 机构建设,全面启动等级疾控中心建设,建设“市一区域一区县”   三级疾控网络。

区卫生健康委

积极推动区疾控中心迁建工作。


57

加强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推动建立定期人群健康因素评价制度,落实健康风险防控。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各地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58

加强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推动建立定期人群健康因素评价制度,落实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

区卫生健康委

开展传染病网络监测及主动监测。


59

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

根据健康村镇、健康社区、 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健康细胞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构建健康中国建设的微观基础。2025年,建成健康细胞300个,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 发挥带动作用。

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力争到2025年完成市区级健康细胞建设200个及以上。


61

四、加强工作方式创新,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 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持续推广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营造全民戒烟的浓厚氛围;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上路执法,对拒不服从劝导的依照条例进行处罚。相关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担任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员,协助做好控制吸烟相关监督工作。


62

开展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完善市级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

区卫生健康委

开展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完善市级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


63

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智慧爱卫” 工程。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

开展智慧爱卫科研课题探索研究;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队伍的培训,提供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64

创新社会动员。

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 建立平战结合的全社会动员机制,强化乡镇和村   公共卫生职责,推进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 立社会卫生员制度,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 人员为主,以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各区县政府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镇街

全面完善村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的设立。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升村(社区)协调动员能力,逐步提升村(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65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职能转变,培育壮大病媒防制市场,实现常态化管理,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保持在国家标准C级以上。


66

四、加强工作方式创新,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 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


67

依托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基层 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乡一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志愿服务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全民动手日活动,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68

五、组织实施。

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统筹谋划。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有关单位

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统筹谋划。


69

各区县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 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

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开展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开展“美丽庭院”“清洁户”等评选。

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创新发展“1+2体系建设,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开展好爱国卫生工作。


70

乡镇、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有关单位

各镇街、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71

强化宣传教育。

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 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手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

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手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


73

将爱国卫生知识纳入学习强国、干部培训内容。畅通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认真解 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将爱国卫生知识作为主体班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74

五、组织实施。

强化督促指导。

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市级党政机关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


区委组织部

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区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作为对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75

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绩效评价,将爱国卫生工作绩效作为市对区县相关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

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严格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印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督促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完善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76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区卫生健康委

开展日常督查指导及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考核工作。


77

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备注:此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文件内容进行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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