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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2〕21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4

(此件公开发布)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0号)精神,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保护耕地和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杜绝乱占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质量不下降。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强化科技支撑,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十四五”时期,构建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政策机制,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56.2万亩,粮食产量不低于21.7万吨。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  

(一)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正确处理农业结构调整与粮食生产的关系,农业结构调整要以不影响粮食生产为前提保证用于粮食生产耕地数量质量不下降。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稻谷、玉米等谷物种植。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各镇街〕

(二)全面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实行一般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生的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依法依规处理。鼓励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N等连作轮作模式,提高农田综合利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镇街  

(三)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制定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备案管理。切实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制度,强化对流转土地用途监管。引导经营主体进行粮食生产,鼓励从事良种繁育、生产、加工和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巴洲文旅集团,各镇街

三、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四)优化特色粮油区域布局。在落实粮食面积产量基础上,抓好特色粮油区域布局,结合区位和资源特点,分区域分作物发展特色粮油产业,重点做优双龙片区粮食产业,做强石滩粮油产业强镇等载体,布局高山特色粮油种植5万亩,大力发展绿色高效优质稻米。在城郊、高山、沿江河谷地区重点布局鲜食甘薯、鲜食玉米、早春菜用马铃薯等特色粮油,到2025年发展相对集中成片特色粮油基地6万亩。结合休闲旅游,适度搭配种植彩色水稻、彩色油菜、观赏粮油专用品种,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粮油附加值。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五)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严防耕地“非粮化”增量,摸清存量问题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制定粮食安全任务清单,落实面积和产量任务,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清单分解到镇街,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地块,建立生产调度和通报机制。开展撂荒地基本情况调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摸清现状。切实开展撂荒地盘活利用工作,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防止耕地撂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动员农户复耕复种,或通过流转、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对浅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地,明确复耕时限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各镇街)

(六)加强粮食产能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提升和农业技术支撑。全面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建设、保护和技术示范推广,通过推广土地翻耕、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不断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加强粮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到2025年建成4个绿色粮油高质高效试验示范区。实施粮食稳产提质增效行动,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等特色效益粮食,支持和鼓励在现有经济作物中间种粮食作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各镇街

(七)培育发展种粮主体。大力培育种粮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全区种粮类经营主体达到20家。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有序扩大生产,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粮食生产、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打造特色粮油品牌。大力培育粮食生产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示范创建,申报和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供销社,各镇街

四、落实扶农惠粮政策

(八)完善种粮支持政策。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让种粮有钱可挣。加大农业项目资金向粮食经营主体倾斜力度,每年财政扶持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大力支持种粮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区乡村振兴项目,支持进行基础设施、稻谷烘干、仓储、稻米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鼓励支持种粮经营主体,强化基地科技支撑、提升加工能力、完善品牌营销体系,结合农耕文化进行农旅融合发展。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支持种粮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水稻、玉米农业政策性保险,到2025年开展农业保险面积达到6万亩。加强农资供给保障,持续开展送农资下乡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生产物资需求。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各镇街

(九)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施工,加大财政资金、政府债券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坚持整村整镇整片推进。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建设高标准农田,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实施“千年良田”建设工程,加强粮田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生态防护等建设,探索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保育及退化农田改良修复,提升建设内涵,增强耕地产粮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各镇街

(十)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大粮食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到2025年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0家。推进丘陵山地农业机械创新研发的技术进步,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贴补等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农户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着力补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持续提升机插、机收等社会化服务能力,到2025年水稻等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力争达到70%。重点推广水稻育苗、机耕、收割、无人机防、秸秆机械化还田等先进适用技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十一)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粮油作物苗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稻田蓄水和耕整情况调度、灾情调度等预警信息及防灾减损物资调配。在粮油生长期全过程,及时编制粮油作物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加强技术指导。切实做好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抓好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供销社,各镇街

五、保障措施

(十二)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各部门、镇街要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切实担起责任,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监管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各镇街

(十三)强化日常监测。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安排部署,抓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镇街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十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将种粮面积、产量,撂荒地利用作为区对镇街的年度考核指标,将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纳入考核重点内容。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对各镇街粮食安全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成绩突出的镇街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镇街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财政资金安排挂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十五)强化宣传引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部门解读: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重庆市巴南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