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巴南区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巴南府办〔2022〕15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巴南区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
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贸促会关于印发<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59 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巴南区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审议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一)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商务工作副区长担任。
(二)副召集人: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商务委主任担任。
(三)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公路物流基地公司、李家沱街道等单位组成,区商务委为牵头单位。
区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日常工作。区商务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委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商品市场优化升级有关工作,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积极参与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区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收集需要共同议定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负责跟踪督促议定事项落实落地,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