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樵坪米业片区旧城区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为征收项目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樵坪米业片区旧城区改建(棚户区

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为征收项目的


区住房城乡建委

关于确定樵坪米业片区旧城区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请示》(巴住建文2022196)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确定樵坪米业片区旧城区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独龙桥村二社1号库—8号库含附号及附属物,征收房屋总面积约8212平方米(其中约11600平方米为未经登记建筑),涉及户数约8户,具体以项目征收红线图为准。

此复


附件:樵坪米业片区征收红线图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8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