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2〕13号)的更正公告
巴南府〔2022〕58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
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2〕13号)的
更正公告
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巴南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16日发布张贴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2〕13号,以下简称预公告)。因群众反映原发布的预公告拟征收范围内涉及南岸区飞地,相关单位核实后重新对拟征收范围进行勘界,现将原发布的预公告拟征收范围作如下更正:
拟征收惠民街道龙凤村伞家社等1个街道1个村2个社集体土地6.0840公顷,其中:龙凤村伞家社5.9501公顷、龙凤村杨家社0.1339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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