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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切实加强商圈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巴南区商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贾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组长朱本权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代建红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

刘功峰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招商投资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莲花街道、南泉街道、渝兴公司、巴洲产发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区领导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区商圈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商圈建设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商圈建设管理相关具体问题。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由组长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个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由区商务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商引资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莲花街道、南泉街道

主要职责:牵头统筹商圈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商圈内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楼宇写字楼等重点项目(一次招商)重点商贸企业入驻(二次招商)、楼宇写字楼(二次招商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商圈建设工作组

牵头单位:渝兴公司、巴洲产发集团

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主要职责:牵头统筹商圈建设工作。负责商圈内开发建设项目策划交通、市政、景观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督促项目业主按照规划要求推进实施。

(四)商圈发展工作组

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莲花街道、南泉街道

主要职责:牵头统筹商圈发展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商圈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策划商圈内重大商贸活动和展会活动负责商圈业态建设培育,实施“名街、名品、名店”战略。

(五)商圈管理工作组

牵头单位: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莲花街道、南泉街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牵头统筹属地商圈管理工作负责商圈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商圈内各类占道活动、户外广告、灯饰标牌设置以及会展、节庆、商业活动的审批及管理。负责商圈内社会稳定、综合统计、公共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等工作做好商圈内商家的协调服务工作。

本通知下发后,原《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商圈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巴南府办函〔2015〕18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