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3〕9号)》的更正公告
为实施巴南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巴南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22日发布张贴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3〕9号,以下简称预公告)。因该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对拟征收范围进行了调减,现对原发布的预公告拟征收范围作如下更正:
拟征收木洞镇水口寺村2社等1个镇2个村5个社集体土地35.4273公顷,其中:水口寺村2社4.2997公顷、水口寺村3社0.0253公顷、土地垴村2社1.2383公顷、土地垴村3社22.1529公顷、土地垴村5社7.7111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其他未更正内容,以原公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巴南府预公告〔2023〕9号)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勘测定界图更正前
2.勘测定界图更正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勘测定界图更正前
附件2
勘测定界图更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