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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3-0013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23〕49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34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府发〔2022〕16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决策程序。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实行动态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

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备注

1

重庆市巴南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21-2035年)

区教委

第三季度


2

巴南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建设方案

区水利局

第三季度


3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区农业农村委

第三季度


4

重庆市巴南区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林业局

第三季度


5

巴南区林区专项规划(2023-2035年)

区林业局

第三季度


6

重庆市巴南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第三季度


7

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审核审查的实施意见

区农业农村委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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