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云滨路延伸段)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云滨路延伸段)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3〕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巴南府〔2021〕93号文件划拨给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42857平方米并连同位于鱼洞街道1669.79平方米土地,共计44526.79平方米(约66.7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融智创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二期二组团项目(云滨路延伸段)用地。用地单位应持本批复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组织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