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H2、H3、H4、Z2-1、Z3、Z4-1)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H2、H3、H4、Z2-1、Z3、Z4-1)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3〕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界石镇、南泉街道,156647.66平方米(约234.9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融智畅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巴南经济园区界石工业园S标准分区配套设施工程(H2、H3、H4、Z2-1、Z3、Z4-1)项目用地。用地单位应持本批复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组织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