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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工程(一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3〕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503平方米(约0.7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连同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共计160531平方米(约240.8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李家沱复线桥南引道工程(一期)”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S1-城市道路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督促交地责任单位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做好供后监管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