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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双河口镇北隘口村村民委员会修建北隘口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批复

双河口镇北隘口村村民委员会

你委报来修建北隘口村便民服务中心用地申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经审查,你委申请修建便民服务中心占用农用地0.0902公顷已经市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渝府地〔2023〕364号)。经研究,同意你委占用本村堡上社集体农用地0.0902公顷(其中耕地0.0902公顷),作为修建北隘口村便民服务中心用地,具体位置以批准的红线图为准。

该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批准的地点和用途,不得造成土地荒芜。双河口镇人民政府及你委要认真做好用地补偿、房屋建设及用地监管工作,并将批准情况在当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31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