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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B7-2/01地块公共交通场站项目用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B7-2/01地块公共交通场站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3〕1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界石镇5456.52平方米(约8.1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作为B7-2/01地块公共交通场站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督促交地责任单位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做好供后监管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