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南物流基地公司“11·23”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区应急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审定巴南物流基地公司“11·23”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巴南应急文〔2024〕1号)收悉。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你局组织开展的巴南物流基地公司“11·23”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二、同意《巴南物流基地公司“11·23”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及防范建议。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41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