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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府办〔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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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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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1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根据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扣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科研水平和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到2027年,覆盖区、镇街、村社的中医药三级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成功创建1家三级中医综合医院,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建成中医重点(特色)专科9个,建成中医馆24个,区级综合医院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培育5名市级名中医,培育4名市级基层名中医,设置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个。中药产业长足发展。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建设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1所。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巴南行动的重要支撑。
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7年 |
1 |
三级中医综合医院(个) |
0 |
1 |
2 |
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个) |
7 |
9 |
3 |
市级中医名科 |
0 |
1 |
4 |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个) |
0 |
1 |
5 |
中医馆(个) |
23 |
24 |
6 |
重庆市名中医(名) |
4 |
5 |
7 |
重庆市基层名中医(名) |
2 |
4 |
8 |
巴南区名中医(名) |
6 |
9 |
9 |
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个) |
9 |
10 |
10 |
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个) |
0 |
1 |
二、主要内容
围绕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西医协同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巴渝岐黄工程等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发展、弘扬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综合改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协同发展等8大板块,结合全区中医药发展实际,推动区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健全中医药三级诊疗体系,推动区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标准化中医馆,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提升至35%。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育。推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打造标准化中医阁。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实施。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地落实。
(二)做好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和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区财政局在卫生健康投入统筹安排中医药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有限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对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监测评估。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评估督导方案,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依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2024—2027年)责任分工
重庆市巴南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2024—2027年)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根据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全区中医药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一、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是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做强区中医院,加强区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药服务功能核心指标在绩效考核等工作中的前置应用,突出中医药考核评价特色,完成区中医院三级中医综合医院晋级。区中医院力争成为市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医院中医科为补充,以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二是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在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师。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条件,促进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到2027年,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达标率分别不低于20%、10%,基层“中医阁”设置率不低于1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医保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中医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新增市级中医名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2个。争创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队能力建设。区中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室和隔离病区,加强可转化传染病区、可转化重症救治床位、监护床位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二是提升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加强区中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争取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市级中医治未病技术处方和规范项目,促进治未病技术创新与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和器具研发,针对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推广应用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治未病服务,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工作,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结合健康中国巴南行动,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等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疾控局)
三是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区中医院康复科和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7年达到国家规范设置标准。积极争创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四是推广中医药特色疗法。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推广,开展中医药“良方妙计”征集遴选,挖掘一批中医药偏方验方、绝技妙计及其传承人,引进培育一批中医药传统技术或创新技术项目,促进特色方药和技术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引进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研究和推广。大力推广中医护理技术,鼓励开设中医护理门诊,推动中医护理技术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人力社保局)
二、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一)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一是建立中西医协同服务体系。推进市七院、区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力争成功创建市级中西医协同医院和科室。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类临床科室建设。二是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模式。鼓励综合医院在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综合医院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完善西医学习中医执业管理,允许经过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适应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具中药处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二)强化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一是发挥区人民医院、市七院中西医协同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市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二是积极争取市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诊疗研究和技术攻关,创新诊疗模式。三是强化中西医协同诊疗方法临床推广运用。推动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成果运用,落实国家和市级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专家共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疾控局)
三、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一)促进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与利用。一是强化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保护。加强中医药古籍传承保护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区中医药古籍摸底调查,挖掘中医药古籍的现代价值,积极参与中医药古籍研究整理出版项目。二是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专题挖掘。立足临床需求选择3—5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的专题挖掘和整理,从源头对有关古籍文献的理、法、方、药进行系统梳理。三是充分挖掘巴南区特有的中医药学术文化渊源,从区中医院着手收集整理巴南名老中医学术成就,传承中医名家学术思想,提高巴南区中医临床技术水平与学术影响力,形成中医药传承氛围和学术创新的土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
(二)积极参与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中医药传承创新、中药市场质量监控和评价、中医药多学科融合创新、道地药材质量评价与鉴定技术、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医药戒毒研究、中医优势病种和特色技术研究与推广等领域积极参与国家和市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科技局)
(三)开展中医药重点项目研究。一是强化项目支持。在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置中医药科技创新研发专项,以中医药专家为主实行同行评议。每年争取市级科卫联合中医药科研项目1—2项,每年实施区级科卫联合中医药科研项目10项。二是开展重点项目研究。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研究、临床循证研究与评价研究。针对医疗机构中医药制剂项目,依托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开发研究。三是促进成果转化。搭建区级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院校、企业、中医医疗机构等的联动作用,面向医疗市场和社会需求,形成高效益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巴洲产发集团)
四、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
(一)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是培育市级高端人才。争取引入培育巴渝岐黄学者1名、巴渝青年岐黄学者2名。二是建设多层次名中医梯队。新增重庆市名中医1名、重庆市基层名中医2名,完善区级名中医评选制度,培育一批巴南区名中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二)加强基础性人才培养。一是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健全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培育一批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争取1—2名传承性人才纳入市级培养范围。二是开展多层次人才培养培训。积极参与全市规范化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中医专科护士、中医馆骨干人才等项目培训,积极培养中药种植骨干人才和中药制剂骨干人才,加强中药临床药学服务人员培养和引进。三是促进西医学习中医。加强区级西医学习中医基地建设,建立西学中培训机制,制定培训制度,持续开展西学中培训项目。培养区级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培养“能西会中”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四是强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选拔有潜力的中青年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养,通过集中研修和到市外高水平中医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建强人才培养平台。一是加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和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新建1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二是持续开展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新建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力争引进1个市外中医药知名专家在区建设传承工作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五、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发展
(一)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一是提升中药材种质资源保存能力。积极参与道地优势和濒危药材种质资源保存。二是加大优质品种培育推广力度。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开展制种育苗产业。三是提升中药资源监测能力。推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转化,建立健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种质资源标准化、数字化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一是打造优势药材品牌。支持藏红花、石斛、黄精、山茱萸、菊花、川芎、紫苏、当归、苦参、丹参、党参、枳壳等药材产业发展。二是发展中药材生态种植。建立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模式,推广应用中药材生态种植技术。三是提升中药材检测能力,依托现有的药品检测体系,提升食品药品检测能力,探索建立中药快速检测实验室和区域性第三方中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促进中药产业现代化发展。依托圣灯山、石滩、二圣、接龙等镇街中药材资源,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规范化、质量可追溯的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以中成药再评价开展为契机,引进培育中药大品种,选取有潜力的中成药品种,推进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完善中药警戒制度,加强中药不良反应检测“哨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国际生物城)
(四)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促进医疗机构优质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使用。严格执行全市中药饮片代煎和配送规范。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支持医疗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紧密合作,推动中药制剂二次开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巴洲产发集团、国际生物城、区市场监管局)
六、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一)强化中医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积极争取市级中医药主题文化园、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
(二)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一是提炼巴渝中医药文化标识。积极参与“重庆市中医药文化节”系列活动以及各类中医药出版物、纪录片、动漫、新媒体的创作和《重庆市中医药志》的编撰。二是大力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持续举办中医药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积极参与“千名医师讲中医”“一分钟说中医”等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讲坛和中医药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三是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建设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1个,加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师资队伍建设,举办中医药文化专题教育活动,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学生社团。四是强化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建立健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选筛选机制,加大对民间中医药挖掘整理的力度,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教委)
(三)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支持中医药企业借助国家和市级中医药国际合作和贸易平台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外办、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七、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
(一)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中医药重大战略和发展任务,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争创市级中医药综合示范区。力争在中医药制度创新、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三是推动三医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将具有中医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探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多地区共享共用新机制。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范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中医药数字化变革。一是加快推进区中医院数字便民惠民应用。加强智慧中医院、中医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开展智慧中药房建设。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要求,推动中医药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便民惠民应用场景。推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馆信息化平台规范接入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二是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区中医药信息共享共用。三是开展中医医院数字化达标建设。推动区中医医院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区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四级以上。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规范中医药综合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全市中医药标准化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知识技能培训、技术和质量标准研究、推广和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
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协同发展
(一)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协同。一是打造专科联盟,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依托区中医院与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银海眼科医院、温江区中医院的合作,共同打造重庆南部城区运动医学中心和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支持区中医院与成都中医药大学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领域的合作。支持区内医疗机构在骨伤、肛肠、针灸、皮肤、肝病等优势病种与四川省内医疗机构建立专科联盟。二是促进共建共享。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疫病防治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建设工作。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医疗质量和监督执法工作交流合作,共同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局)
(二)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传承创新协作。一是开展人才培养协作。开展中医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互派进修,积极参与中医优才、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培养项目。二是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协作。依托两地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有关机构在中医优势病种防治研究、中药制剂和新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入合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