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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重庆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工程(区间)地上空间使用权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工程(区间)使用地上空间使用权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4〕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巴南区15402平方米(约23.10亩)国有地上空间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段工程(区间)项目使用范围,用地性质为U2-交通设施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地上空间所有权属国家,使用单位只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使用单位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允许的经济活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