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渝南公交枢纽站场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4〕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李家沱街道19988.32平方米(约29.9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渝南公交枢纽站场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督促交地责任单位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做好供后监管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