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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轨道交通27号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批复

区住房城乡建委:

你单位《关于确定轨道交通27号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请示》(巴住建文〔2024〕135号)收悉,经研究,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轨道交通27号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立项,具体以轨道交通27号线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征收红线图为准。

请你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此复


附件:轨道交通27号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定征收红线图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不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