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5-00036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2025〕11号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石龙镇大桥村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及农产品加工项目村庄规划的批复
石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提请审批石龙镇大桥村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石龙府文〔2025〕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石龙镇大桥村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村庄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不涉及“三区三线”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规划》安排,规划后村域范围内耕地保有量、村庄用地规模均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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