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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温泉镇东泉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东温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东泉村村庄规划审批的相关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温泉镇东泉村集体经营性建设项目、兴隆饮水工程项目村庄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不涉及“三区三线”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规划》安排,规划后村域范围内耕地保有量、村庄用地规模均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