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国民营养计划
(2019—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9〕1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3号)精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我区实际,将营养工作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努力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注重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营养资源和提供健康服务中的主体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民营养健康工作的政策环境。
坚持科学发展。探索把握营养健康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强适宜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国民营养健康素养,提升营养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创新融合。以改革创新驱动营养型农业、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丰富营养健康产品供给,促进营养健康与产业发展融合。
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发挥营养相关专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企业、个人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各尽其责,使人人享有健康福祉。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区、镇街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逐步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利用大数据、便携式终端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健康管理的模式得到逐步推广;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营养过剩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有较大提高。
到2030年,全区营养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区、镇街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得到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基本普及。
——全区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三级医疗机构设立营养科,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
二、完善实施策略
(一)完善营养政策体系
推进营养健康工作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区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制度。推动区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配备专职营养工作人员,建立营养相关科室,形成营养健康相关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咨询和指导。(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贯彻落实营养健康有关标准。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及我市营养健康有关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国家、市级相关要求实施地方营养健康标准,开展与营养健康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等地方标准的使用指导。(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鼓励各单位、高校和企业勇于创新、积极交流,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研究计划。鼓励区内院校开设食品营养类专业,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加强营养科研人才的培养。大力支持建立营养与健康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和市级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建设。(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区体育局)
加强营养人才队伍建设。区疾控、医疗、妇幼保健、营养配餐等机构应配备相应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对各级营养健康系统的工作人员,开展营养与健康专项技术培训。加强临床营养师、运动营养师、公共营养师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的培育。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通过送培、自培和引进等方式,为学校培养专职或兼职的营养师,使每个学校的学生营养餐都能得到专业的指导。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医教结合,使学校营养人才队伍业务水平得到巩固与提高。(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依托国家、市级食品营养监测项目,逐步掌握不同区域、重点人群的膳食结构、营养水平和营养变化趋势,为科学制定营养性疾病防控策略、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供依据。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定期评估。逐步开展全区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依托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和监测项目,加强对重点人群贫血、生长迟缓、肥胖等营养健康指标的监测,制定具有我区特色的营养膳食指南。(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教委)
开展食物成分监测工作。适时开展食物成分监测,逐步拓展食物种类及监测内容。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密切关联的有害成分等数据。(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利用历史调查资料,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我区监测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及其相关因素分析、食物营养价值评价。根据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意见,指导群众科学膳食。(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和重点食物含碘量调查,建立健全我区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及时、准确分析和预测全区碘缺乏病病情和流行趋势,落实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做到科学补碘,全面落实碘缺乏病综合防控措施。(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科技局)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落实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推进“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和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开展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落实农药、兽药禁限用规定、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主体责任,禁止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97%以上,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规模。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研究建设持续更新的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全市全区特色丰富农产品资源开发的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开发具有巴南特色的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和特色营养健康食品。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倡导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辖区食物资源特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研究。依托疾控和高校资源,积极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引导学校科学配餐、师生科学选餐,加快学校食堂硬件的升级换代,推广有利于健康的烹调模式和学校学生营养均衡配餐软件,使学校营养配餐更加科学、健康、方便。(责任部门: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功能型产品为重点,继续推进稻谷主食产品的研发与消费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优先支持研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相关的区级科技项目,落实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按照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普及我市居民食养指南,引导养成具有地域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探索制定中医健康咨询、健康宣传、膳食指导、中医调理等健康养生服务包,促进中医营养产品家庭化、社会化和产业化,推动形成传统食养与中医保健相结合的健康服务新业态。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等特殊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区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建设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化共享平台。(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建立覆盖全区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国家、市级现有信息平台,逐步推进我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营养健康数据整合。逐步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利用市级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推广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利用新媒体等宣传手段,逐步建立区级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平台。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加大营养、食品安全类科普宣传力度,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我区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结合传统食养理念,编写适合我区不同人群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宣传网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学生、家长、社会进行科普信息传播。通过健康专栏、LED屏、微信等媒体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宣传力度。开展针对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营养健康知识和科普技能培训,利用社区科普大学、社区健康梦想课堂,加强对营养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人员的科普信息传播能力,使科普工作更好落地。(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委网信办)
搭建免费共享的食品营养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尝试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收集和营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媒体人员的营养健康素养和职业素养,客观、准确地报道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通过落实企业相关责任、严格食品相关标准、规范产品广告宣传等方式,发挥企业传播正确营养知识的作用,引导公众理性、科学选购食品。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科技下乡、全国科普日、“梦想社区·幸福家园”主题日等为契机,依托社区、学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不同人群特点,以“梦想课堂”“梦想沙龙”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开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常态化科普宣教工作。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卫生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委网信办)
三、开展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实施孕产妇营养监测和干预。主动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筛查,掌握全区孕产妇营养与健康状况,为制定营养干预措施提供依据。积极推进辖区综合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开展针对性营养指导,将营养咨询、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孕期保健内容,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提升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制定并落实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婴幼儿食品的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跟踪评价,依法加强在售、在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监测,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继续实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学生营养就餐指导。加大对全区中小学特别是实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开展经常性培训指导,加快学校食堂改造,强化食堂管理,提高学生营养配餐的科学性。继续推行学校带量食谱,加强学校食品管理监控与指导。依照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的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健康的营养观念,促进学生营养改善。(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推行青少年儿童超重、肥胖干预活动,针对性开展学生的“运动+营养”体育管理和干预策略,营造维持健康体重的支持性环境。严格落实《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对校园售卖食物的管理。认真开展学生体质检测,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强化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培养,营造良好的营养健康教育氛围,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指导和培训,逐步推动营养健康教育普及。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将“营养与健康”核心信息纳入健康教育课,充实完善健康饮食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利用主题班会、家长会、专家讲座等各种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推动中小学营养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儿童合理膳食习惯的养成。(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试点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基本掌握全区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推广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推广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社区家庭、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推广“健康老龄化”概念,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有效管理。明确区疾控中心对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政策建议职责。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有效衔接。(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四)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和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综合医疗机构设立临床营养诊疗科目,合理配备临床营养专业人员,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组织临床医护人员学习营养健康相关知识,密切配合临床营养师的营养治疗工作。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以临床营养干预指南为依据,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工作。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加强临床营养膳食工作,支持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临床治疗膳食研究。进一步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并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五)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初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专项行动,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基层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宣传推广力度,指导市民科学饮食,重点控制盐、油摄入量,定期开展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和膳食摄入量的监测评价。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谷类为主、食物多样的膳食模式,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鼓励建立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组织,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配合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提高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针对儿童、青少年、执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制定并实施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构建营养处方库和运动人群营养服务平台,推动各人群精准营养指导。普及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社区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群的体育锻炼活动。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大力推动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加强卫生健康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适合我区居民疾病特点和环境特点的“运动处方库”。监测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依托媒体和社会机构,积极宣传体医融合、科学健身的文化观念,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国民营养计划的实施。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重庆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营养健康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公共营养健康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保障经费投入。区财政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投入力度,将必要的营养与健康监测、干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营养学会、基金会、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卫生健康委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健全营养健康工作评价体系,适时将督导评价结果纳入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的绩效考评。
(四)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对提高国民整体健康的重要意义,营造推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