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与依据
为统筹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区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161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巴南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的重要专项规划,衔接了《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是未来一定时期内巴南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
二、编制过程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规划》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2021年11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实地调研,召开多次规划研讨会,并听取收集区级相关部门意见,2023年3月完成专家评审及其他工作。
三、编制内容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巴南区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1823平方千米,下辖9个街道、14个镇。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
(二)规划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体制机制,优化全区“八屏八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巴南区成为山清水秀、健康稳定、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宜居宜业宜游之城。
分期目标。到2025年,生态系统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长江等生态廊道初步建成,铜锣山、明月山、东温泉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逐步增强,全域农田生态系统和沿江城镇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取得新进步。到2035年,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固碳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居,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健康稳定、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巴南基本建成。
指标体系:从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两个方面构建11个指标。含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4项。
重点任务:通过对巴南区山、水、城、乡村等方面存在的生态问题开展系统梳理,提出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完整山脉”“加强水域自然岸线管控,构建生态水网体系”“保护江心绿岛,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湖库分级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地”“培育大美田园,构建美田弥望的城郊沃野”“优化城市蓝绿网络,塑造宜居生态环境” 的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
(三)空间格局和分区
生态安全总体格局:优化“八屏八带多廊多点”多层次、成网络、结构和功能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八屏”为铜锣山、明月山、东温泉山、圣灯山、方斗山、樵坪山、天坪山、桃子荡山等八大山系构成区内生态屏障。“八带”为依托长江及花溪河、一品河、五布河等7条一级支流构建的生态涵养带。“多廊”为境内芦沟河、二圣河等次级支流组成的河流生态廊网。“多点”为以自然本底为依托,包含南坪坝、莲花中坝、木洞中坝、桃花岛等江心岛,云篆山等独立山体,观景口水库、丰岩水库、龙岗水库、南彭水库、高洞子水库、下涧口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组成的多点式生态区域。
生态保护修复分区:以自然流域划分结果为基础,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以大型山脉、重要山体为补充,充分衔接《巴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确定的“一轴、三带、四片”功能布局,以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素。结合资源本底,综合考虑主导生态功能和突出生态问题,统筹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五大分区,包括滨江高品质生态宜居区、铜锣山-明月山绿色生态屏障区、环樵坪山生态创新协调区、国际生物城生态绿色发展区、东南岭谷生态休闲康养区。
(四)重点工程和项目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整治失序低效空间、修复损毁退化空间的原则,注重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关联性、跨区域的协同性和修复目标的综合性,聚焦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职能职责,统筹部署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江心岛屿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重点工程、东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等3项重点工程、4个重点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组织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和区级各部门应认识到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道、镇、园区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社会资本主体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加强理论方法体系的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和生态修复数据库。
三是严格评估监管;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检测、评估、管控、考核等全生命周期的适应性监管体系。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依据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政策引导和约束作用,开展多元资金筹措渠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保障。
五是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