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1-00031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21〕13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5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21〕13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 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规定程序未完善的,不得申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安排专人,认真组织推进实施。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系统,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采用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动态管理。《2021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第二季度 |
2 |
巴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3 |
巴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经济信息委 |
第三季度 |
4 |
巴南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十四五”规划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第三季度 |
5 |
巴南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教委 |
第三季度 |
6 |
巴南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及其防汛抗旱专篇 |
区应急局 |
第三季度 |
7 |
巴南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
区科技局 |
第三季度 |
8 |
巴南区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第四季度 |
9 |
巴南区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10 |
巴南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 |
区交通局 |
第四季度 |
11 |
巴南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 |
区商务委 |
第四季度 |
12 |
巴南区商贸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商务委 |
第四季度 |
13 |
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文化旅游委 |
第四季度 |
14 |
巴南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 |
区民政局 |
第四季度 |
15 |
巴南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卫生健康委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