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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府发〔2022〕16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巴南区印发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二、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安排专人,认真组织推进实施。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采用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动态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区生态环境局

第一季度

2

重庆市巴南区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区大健康办

第四季度

3

巴南区大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大健康办

第四季度

4

巴南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第四季度

5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区住房城乡建委

第四季度

6

巴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

区卫生健康委

第二季度

7

巴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区农业农村委

第二季度

8

巴南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区生态环境局

第三季度

9

巴南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第四季度

10

关于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深化改革的工作意见

区交通局

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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