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五届〕第162号)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337号)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青岗湾16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邮编:400054)。来信以邮戳时间为准,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反馈,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8400427@qq.com。
3.通过电话反馈方式反馈至:023-66235766。
征求意见时间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6月10日下午17:00点,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