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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人,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提高了!

2024-09-25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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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

重庆市提高了城乡低保、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

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

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详情如下

↓↓↓

此次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1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保持不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提高到975元。

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标准同步调整。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5元提高到1825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5元提高到1625元。

同时,我市还提高了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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