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
8月28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全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封洪华、余炳友、周正、谢云凯、周成清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代建红,区检察院检察长罗伟,区监委、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24年度票决区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及建立民生诉求动态响应机制情况、关于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6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议案,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有关被任命人员作了任前表态发言。
刘永全在讲话中强调,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大原则和实践要求。区人大行使监督职权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监督的定位方向,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既不失职也不越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协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遵循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区级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