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6077/2026-00082 | [ 发文字号 ] | 渝(巴南)城违建责停决字〔2025〕306079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6-05-07 |
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张正德)
张正德(510211********0025) :
你单位(个人)擅自在 巴南区南泉街道康达路275号10幢1-4号房外 修建的 建(构)筑物 未经规划许可,属于《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违法建筑。现根椐《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个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未消除的,本机关将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并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请巴南区人民政府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强制整改直至恢复建筑原貌。


(以上红框区域内为张正德擅自在巴南区南泉街道康达路275号10幢1-4号房外修建的建(构)筑物,面积约85.51平方米)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联 系 人: 杨晶,陈臣 联系电话: 66470651
联系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龙德路83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