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6077/2026-0003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3 |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6)007号
|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6)007号 | ||
| 序号 | 〔2026〕007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仁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1MA60FAGF1E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 | ||
| 事业单位证书 | ||
| 社会组织登记 | ||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王兵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 |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6)007号 | |
| 建设单位 | 重庆点亮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施工单位 | 重庆仁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行政许可类型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
| 设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 |
| 行政类别 | 许可 | |
| 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许可证 | |
| 许可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所在路段或区域、占道位置、占道面积等) | 该单位因重庆数智产业园石象路超级充电站项目,需在界石镇界康路98号(重庆颖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大门向南100米处)占道施工挖掘透水砖路面人行道10m×1m=10㎡,占用12m×2m=24㎡;挖掘沥青路面车行道16m×1m=16㎡,占用16m×3m=48㎡。合计挖掘26㎡,占用72㎡。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11日 | |
| 占用(挖掘)起止日期 | 起:2026年3月12日 | |
| 止:2026年3月23日 | ||
| 行政许可机关 |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1130093076077 | |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113009307164P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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