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公布南泉革命烈士陵园等5处烈士纪念
设施保护范围的通告
巴南退役军人局发〔2026〕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南泉革命烈士陵园等5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南泉革命烈士陵园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西500米阳光温泉度假村南麓缓坡地带
保护级别: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东至山体自然斜坡;西至公路路堑坡顶、砖房背后空地;南至公路上方的山坡坡脚;北至自然山崖线。
二、界石烈士集中安葬地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和平社区羊叉巷界石小学旁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东至水泥地;西至草地;南至砼6墙体背后;北至砼3墙体背后。
三、惠民烈士纪念园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龙凤村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东至水泥路交汇处;西至灌木丛;南至乡村水泥路;北至乡村水泥路。
四、东温泉天赐烈士集中安葬地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黄金林村黄金林社花果山东麓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东至停车场;西至自然山崖线;南至山坡坡体;北至山坡坡体。
五、圣灯山烈士集中安葬地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永隆村1社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东至烈士墓后边坡坡脚;西至X766县道;南至X766县道与公路交汇处;北至山体自然斜坡。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件:南泉革命烈士陵园等5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图则
重庆市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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