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8292/2026-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界石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6 |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3月20日在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第二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强化服务功能,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单位构成
二、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2025年预算执行数738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7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预算执行数7228.32万元增加152.2万元,主要是增加社会工作者专项费用。
(二)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执行数738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4.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4.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1.32万元,农林水支出147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9.0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5.46万元。支出较2024年增加15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9.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84万元。
三、落实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相关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全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工作原则,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实现“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保发展”的四个保障目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约束,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1—12月累计完成区级税收8900万元,不仅完成全年税收任务8000万元,还超额完成了11%的税收900万元。
(二)重点领域精准保障,发展支撑持续增强。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投入资金500万元,着力重点农业产业设施基地改造、特色种养产业培育等项目,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77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单体楼化粪池清掏等工程,全镇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安排资金28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处理、土坡菜地整治等工作,生态宜居水平持续提高。
(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理财效能显著提升。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规范化管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健全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强化财务内控建设,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严格原始凭证审核,杜绝不合规支出,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重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考评,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
四、2026年财政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工作
(一)强化收入统筹征管,夯实财政保障基础。坚持税费并举,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征管,完善税源监测分析机制,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拓宽收入渠道,增加可用财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积极向上对接,精准把握上级政策导向,围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争取更多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占比,降低非税收入依赖度,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打破部门壁垒,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推动资金使用从“重投入”向“重效益”转变。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重点项目资金实行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链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运转。
(三)坚守风险防控底线,筑牢财政安全屏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将有限财力向民生领域和重点工作倾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务防控责任,建立债务动态监测机制,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流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健全财政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收支运行、资金使用等领域的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平稳。强化财务规范化建设,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廉政建设,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五、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64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4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74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维护支出、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专业应急救援大队建设经费及企业搬迁拆停补助等费用。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64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442.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63.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7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7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7.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793.33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805.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88.1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6.7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152.3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742.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0.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03.68万元。
六、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4.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4.64万元,比2025年增加74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7.49万元,比2025年增加30.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3597.14万元,比2025年增加7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维护支出、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专业应急救援大队建设经费及企业搬迁拆停补助等费用。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7.85万元,比2025年的17.86万元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比2025年的2.86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原则上按比上年只减不增安排2026年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25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1.42万元,比2025年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97.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钦 联系电话:023-664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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