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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惠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惠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6015001130401838646)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6.00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721.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80.2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640.8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58.82万元,植物措施费91.80万元,监测措施费53.50万元,临时措施费211.39万元,独立费用49.09万元,基本预备费27.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40万元(1484000.00元,计征面积1060000.00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惠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682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昀浩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巴南惠民光伏项目

项目代码

2601-500113-04-01-838646

设计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和数量

/

涉及县和数量

巴南区/1

项目规模

装机容量为60MW,新建110kV升压站1座,配套集电线路等。

总投资(万元)

25251.61

土建投资(万元)

5871.42

动工时间

20269

完工时间

20278

设计水平年

2028

工程占地(hm2

106.00

永久占地(hm2

0.87

临时占地(hm2

105.13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量/表土

填方量/表土

借方量

建材利用方

弃方量

综合利用方

5.48/1.19

5.48/1.19

0.00

0.00

0.00

0.00

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名称

巴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及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丘陵、低山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微度为主

防治责任范围(hm2

106.0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3615

新增土壤流失量(t

2503

可减少土壤流失量(t

212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0.85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升压站防治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257m;方案新增沉沙池1座,表土剥离0.15hm2,表土回覆0.02m3,土地整治0.08hm2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163m2,方案新增撒播草籽800m2

方案新增边坡防雨布覆盖350m2

光伏阵列防治区

表土回覆0.49m3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97.97hm2

方案新增边坡防雨布覆盖5000m2

集电线路防治区

主体已列土地复耕0.50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84hm2,表土回覆0.43m3,土地整治3.40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3.40hm2

方案新增临时堆土防雨布覆盖5000m2,编织袋装土拦挡940m

场区道路防治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7350m。方案新增沉沙池10座,表土剥离3.23hm2,表土回覆0.14m3,土地整治0.69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69hm2,栽植灌木480株。

方案新增边坡防雨布覆盖4000m2,临时拦挡6400m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56hm2,表土回覆0.11m3,土地整治0.56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56hm2,栽植灌木672株。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05m,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堆土防雨布覆盖1000m2

表土堆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临时堆土防雨布覆盖800m2,编织袋装土拦挡82m

投资(万元)

137.44(方案新增58.82

93.43(方案新增91.80

211.39(方案新增211.39万元)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721.13(方案新增投资640.88万元)

监测费(万元)

53.50

独立费用(万元)

49.09

监理费(万元)

20.78

补偿费(万元)

148.4000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昀浩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坤菊

法定代表人

贺西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56MABTM8P12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MAE2N30D4X

地址/邮编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中鱼村刘家弯组44/408500

地址/邮编

重庆市巴南区惠西路600/401304

联系人及电话

杨星科15923032160

联系人及电话

聂中成13888685506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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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巴南惠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686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巴南惠民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巴南区水利局、重庆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广东永光新能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重庆昀浩水利咨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令第53号”、“办水保〔2023177号”、“办水保函〔2026232号”和“渝水办水保〔20269”,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2026819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巴南惠民光伏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和惠民街道,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等级为中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升压站1座、光伏阵列、集电线路、场区道路。光伏阵列拟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60MW,配置了23台箱变,200300kW的逆变器光伏发电工程,其中箱变包含3300kVA箱变11台、2400kVA箱变7台、1500kVA箱变5台,布设625Wp光伏组件共124912块;集电线路为光伏发电并联后经弱电电缆至箱变升压至35kV后,再经架空或电缆输送至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共计长度28.30km,配建箱变23座;场区道路为进入光伏阵列的道路,新建及扩建场区道路7343m,路基宽度4.5m

施工期间,共设施工生产区1/0.56hm2,设表土堆场1/0.07hm2(位于升压站内);施工营地采用租用民房的方式;施工便道均利用新建道路,施工所需水、电及材料可就近获取,无需自建。

本项目总占地106.00hm2,其中永久占地0.87hm2,占地包括升压站、集电线路中箱变及架空线路塔基占地,临时占地105.13hm2,占地包括场区道路、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中箱变施工区、电缆施工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工程土石方总挖方5.48m3,总填方5.48m3,无外借、弃方;挖方利用率为100%弃渣综合利用率0%。工程计划于20269月开工,20278建成,总工期12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5251.6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5871.42万元。

(二)项目区地质、地貌、气候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基本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二、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项目不涉及国家级及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无法避让巴南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及重点治理区,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不可避让分析论证。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本方案提高防治标准指标值并优化水保措施布设,加强预防保护,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同时采取科学可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与工艺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三、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基本同意表土资源调查与评价。表土资源主要分布在项目征占地范围内的耕地和园地上,表土资源分布总面积为

105.59hm2

(二)基本同意表土资源采取剥离保护与就地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案,剥离保护5.78hm2,就地保护99.81hm2

(三)基本同意表土堆存、养护和利用方案。

四、弃渣场选址与堆置

基本同意临时堆土来源及流向以及堆置方案。本项目在集电线路架空段施工过程中,线路塔基开挖土方需临时堆置在塔基施工场地内,塔基临时堆土表土进行临时苫盖,坡脚布置临时拦挡(内部为表土),待完工后再进行回填。并将余方摊铺在塔基施工作业带,后续恢复原地貌。

五、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106.00hm2,损毁植被。

104.94hm2,无永久弃方产生。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3615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2503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结论。

六、水土流失防治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6.00hm2

(二)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0.85,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升压站防治区、光伏阵列防治区、集电线路防治区、场区道路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表土堆场防治区6个分区。

(六)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七)同意水土保持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

(八)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1.升压站防治区

施工前,对升压站占地范围内所有表土进行剥离,将剥离表土就近运至站内表土堆场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期间,对填方边坡形成后防护措施实施前的裸露边坡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期末,对升压站内部空地结合表土回覆进行景观绿化,在升压站外侧施工扰动区结合表土回覆实施撒草绿化,在场地周边汇水区域修筑截排水沟,末端设沉沙池。

2.光伏阵列防治区

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裸露边坡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期末,对场内桩基础施工迹地以及清表导致存在土壤流失的区域,结合表土回覆进行撒播草籽,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3.集电线路防治区

施工前,对地埋电缆沟沟槽开挖区域、架空线路塔基和箱变施工扰动区域内表土进行剥离,地埋电缆沟剥离表土堆放至管沟一侧,架空线路塔基和箱变剥离表土优先作为临时拦挡就近堆存于施工作业区。施工期间,对地埋电缆沟槽开挖、架空线路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苫盖。施工期末,对集电线路施工作业区、牵张场等其他占压扰动范围结合表土回覆实施土地整治和撒播草籽、土地复耕,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4.场区道路防治区

施工前,对场区道路扰动范围内表土进行剥离,并将剥离表土装袋用于道路下坡侧拦挡;施工期间,对场区道路裸露边坡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在路基一侧修建永临结合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施工期末,对场区道路外侧扰动范围以及挖填边坡进行表土回覆,结合土地整治进行撒播草籽和栽植灌木。

5.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范围内所有表土进行剥离,将剥离表土堆存在表土堆场内;对场内砂、石材料堆放区采用防雨布覆盖;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汇水区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沙池。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进行表土回覆,占用林草结合土地整治进行撒播草籽和栽植灌木,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6.表土堆场防治区

施工期间,对表土堆场采用防雨布进行覆盖,在堆场坡脚设置编织袋临时拦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七、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八、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21.1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80.2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640.88万元(工程措施58.82万元,植物措施91.80万元,监测措施53.50万元,临时措施211.39万元,独立费用49.09万元,基本预备费27.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4000万元)。

(三)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九、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十、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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