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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6-00071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6〕3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4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石滩镇人饮改造(三期)及灌溉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石滩镇人饮改造(三期)及灌溉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10—500113—04—01—858228)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4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93.3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4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91.93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7.27万元,植物措施费2.54万元,监测措施费26.40万元,临时措施费5.22万元,独立费用15.30万元,基本预备费5.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86万元(328577.20元,计征面积234698.00m2)。该项目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渝财综〔2015〕101号文第十一条规定,属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七)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石滩镇人饮改造(三期)及灌溉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汇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巴南区石滩镇人饮改造(三期)及灌溉配套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
2410-500113-04-01-858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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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
重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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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市和数量 |
重庆市/1个 |
涉及县和数量 |
巴南区/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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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扩建水厂1座,灌溉输水管道5410m,建设供水管网84353m |
总投资(万元) |
874.13 |
土建投资 (万元) |
746.04 | |||||||||||||||||||||||||||||
|
动工时间 |
2026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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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hm²) |
23.47 |
永久占地(hm²) |
0.07 |
临时占地(hm²) |
2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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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表土 |
填方/表土 |
借方 |
项目自身建材利用方 |
弃方 |
综合利用方 | ||||||||||||||||||||||||||||
|
2.34/0.37 |
2.34/0.37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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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名称 |
不涉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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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浅丘地貌 |
涉及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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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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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23.47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²·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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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032.46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29.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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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减少土壤流失量(t) |
267.75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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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4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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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88 |
表土保护率(%) |
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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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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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措施及数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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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斗村灌溉管道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9100m2、表土剥离1033m3、表土回覆1033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种绿化9000m²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3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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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泥沟水厂扩建防治区 |
施工场地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20m3、土地整治200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种绿化200m² |
方案新增:临时铺垫200m2,临时苫盖50m²,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16m,临时拦挡31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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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0m3 主体设计:排水沟30m |
/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5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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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压输水管道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225m2、表土剥离53m3、表土回覆53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种绿化1225m²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5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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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网防治区 |
双寨村供水管网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82216m2、表土剥离2260m3、表土回覆2260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种绿化35400m²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0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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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村供水管网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19779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种绿化54500m²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0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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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斗村供水管网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19100m2、表土剥离1033m3、表土回覆1033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种绿化1100m²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2000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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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38.71(新增37.27) |
2.54(新增2.54) |
5.22(新增5.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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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93.37(新增91.93) |
监测措施费(万元) |
26.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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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费用(万元) |
15.30 |
监理费(万元) |
/ |
补偿费(元) |
328577.20(免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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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汇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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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瑶 |
法定代表人 |
陈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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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795879214T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113009308669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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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江洲路16号 邮编:401320 |
地址/邮编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升平大道19号 邮编:401316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雪13618266571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江150235974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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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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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281448442@qq.com |
电子信箱 |
964246373@qq.com | |||||||||||||||||||||||||||||||
附件2
巴南区石滩镇人饮改造(三期)及灌溉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7月24日,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在410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巴南区石滩镇人饮改造(三期)及灌溉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方案编制单位重庆汇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刘昌红同志任组长,陈琳、胡海波、刘成义、孙伦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关于启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新模版的通知》(渝水办水保〔2026〕9号)等文件精神,各专家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6年8月7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项目建设现状介绍基本清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防治面积为23.47hm2。其中永久占地0.07hm2,临时占地23.40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至设计水平年,各项指标应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4%、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88%、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1%。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所辖的万能村、方斗村、天台村以及双寨村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包括黄泥沟水厂扩建工程、方斗村灌溉管道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黄泥沟水厂扩建工程日供水量由100m3/d提高至500m3/d,新建加压输水管道350m;方斗村灌溉管道工程新建输水管道5410m,采用DN160PE100级塑料管(压力等级1.25MPa),敷设方式均为埋地;供水管网工程包括扩建双寨村供水管网28331m、天台村供水管网52218m、方斗村供水管网3804m,采用管径DN15~DN100衬塑钢管,敷设方式均为埋地。
项目主体设计在黄泥沟水厂北侧布设施工场地,新增占地面积0.02hm2;利用原水厂建成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不新增施工便道。灌溉管道建设工程和供水管网工程周边乡村道路满足施工条件要求,不新增施工便道,其施工生活区和临时堆管场地租用周边村户,施工生产区、管道开挖临时堆土均在管道作业带范围内,不新增占地。施工用水搭接镇内现有水厂供水管网,施工临时用电就近搭接使用市电。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本项目不涉及取土场、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
项目总占地面积23.47hm²,其中永久占地0.07hm2,临时占地23.40hm2。一般土石方挖填方总量约4.68万m3,其中挖方量2.34万m3,回填量2.34万m3,无借方,无弃方,挖方综合利用率为100%,弃渣综合利用率为0。项目剥离表土约0.37万m³,全部用于复耕覆土和迹地恢复覆土。
项目已于2026年4月开工,计划2026年12月完工,建设工期9个月。项目总投资为874.1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746.04万元,资金来源大中型水库后期建设扶持资金。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工程占地的水土保持评价。
(四)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的水土保持评价。
(五)基本同意施工方法与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
四、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基本同意表土资源保护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表土保护方案。
(三)基本同意表土堆存与养护方案。
(四)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
五、弃渣场选址与堆置
项目不涉及弃渣场及临时堆土选址与堆置。
六、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水土流失预测方法、时段和结果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七、水土流失防治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3个防治分区,黄泥沟扩建水厂防治区、方斗村灌溉管道防治区和供水管网工程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黄泥沟扩建水厂防治区
(1)水厂防治区
施工前,需对防治区内施工扰动的区域开展表土剥离作业。
施工中,遇降雨时对基坑开挖回填边坡等裸露区域采取彩条布临时苫盖措施。
施工后,主体设计在厂区新建围墙一侧布设了排水沟,用于排导水厂内降雨和径流。
(2)施工场地防治区
施工前,在施工场地区域铺设无纺布以保护原有表土。为减少降雨和径流对周边场地的冲刷,降低水土流失,新增设置土质临时排水沟与土质沉砂池,布置于场地周边,末端接入周边生产步道排水边沟。同时,将水厂防治区施工前期剥离所得的全部表土,用于场地周边下边坡的装袋临时拦挡。
施工中,对堆放于场地内的松散砂石材料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采取就近保护措施,保护水厂防治区剥离的表土,回覆于施工场地防治区范围内。土地整治后混播草籽。
(3)加压输水管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直接按表土+一般土石方沿线分开堆放至沟槽旁,后期分层进行回覆。
施工中,遇降雨时对管沟开挖后未及时回覆的临时堆土及裸露区域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回覆前期剥离的表土。对管道作业带占地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混播草籽以实现植被恢复。
2.方斗村灌溉管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直接按表土+一般土石方沿线分开堆放至沟槽旁,后期分层进行回覆。
施工中,遇降雨时对管沟开挖后未及时回覆的临时堆土及裸露区域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回覆前期剥离的表土。对管道作业带占地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混播草籽以实现植被恢复。
3.供水管网建设防治区
(1)双寨村供水管网防治区
施工前,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直接按表土+一般土石方沿线分开堆放至沟槽旁,后期分层进行回覆。
施工中,遇降雨时对管沟开挖后未及时回覆的临时堆土及裸露区域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回覆前期剥离的表土。对管道作业带占地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然后混播草籽以实现植被恢复。
(2)方斗村供水管网防治区
施工前,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直接按表土+一般土石方沿线分开堆放至沟槽旁,后期分层进行回覆。
施工中,遇降雨时对管沟开挖后未及时回覆的临时堆土及裸露区域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对管道沟槽占地区域回覆前期剥离的表土。对管道作业带占地区域采取土地整治措施,混播草籽以实现植被恢复。
(3)天台村供水管网防治区
施工中,遇降雨时对管沟开挖后未及时回覆的临时堆土及裸露区域采用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
施工后,对管道作业带占地区域采取土地整治,对原占地类型为草地区域混播草籽实现植被恢复。
八、水土保持监测
方案基本可行。
九、水土保持投资
(一)投资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基本合理。
十、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基本可行。
十一、评审结论
《水保方案(报批稿)》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