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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6-0006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2026〕41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更正《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巴南府征地方案 确定公告〔2025〕8号)的公告

为实施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巴南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张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巴南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5〕8号)。在开展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审查中,因勘界变更调查数据差异,实际勘界分类面积与原发布的确定公告拟征收分类面积不一致,经相关单位核实后重新对拟征收范围进行了勘界,现对上述公告予以更正:

拟征收界石镇金鹅村六联社集体土地4.1905公顷(属于原金鹅村十八社3.5799公顷、原金鹅村二十社0.4555公顷、原金鹅村二十一社0.1551公顷),其中:农用地3.9711公顷(耕地2.1216公顷、园地0.0001公顷、林地1.169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6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990公顷、其他土地0.4445公顷)、建设用地0.2194公顷(住宅用地0.2194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土地分类面积和征地安置人员情况表》。

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具体补偿费用情况详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表》。 

其他未更正内容,以巴南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5〕8号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分类面积和征地安置人员情况表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土地分类面积和征地安置人员情况表


附件2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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