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6-0006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2026〕45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6-1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南石滩重庆鸿乾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4·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审定巴南石滩重庆鸿乾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巴南应急文〔2026〕45号)收悉。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你局组织开展的巴南石滩重庆鸿乾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同意《巴南石滩重庆鸿乾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请按规定依法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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