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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6-0006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办发〔2026〕1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7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巴南区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巴南区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7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南区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市级工作任务

区级贯彻落实举措

区级牵头单位

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

(一)市场准入

1

提升“渝悦易企办”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效能,推进“渝企在线”建设,强化人工智能(AI)赋能,探索打造“申请智填”“审核智研”“风险智判”“数据智统”等智能体,着力提升申、审、用三端质效。

用好“渝企在线”平台,围绕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变更、迁移、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持续畅通市场准入渠道。

区市场监管局

2

持续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存量公司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异常公司调整出资额,引导新设公司理性出资。

严格执行注册资本限期认缴制度,做好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加大存量公司注册资本分类调整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3

深化登记注册全渝通办改革,优化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高效办成一件事”闭环管理,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内许可事项“联办联变联销”。

探索登记注册全渝通办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和“一窗综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内许可事项“联办联变联销”。

区市场监管局

4

完善强制注销、强制清算、批量吊销、另册管理制度,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贯彻公司强制注销、批量吊销、另册管理等制度规范,组织实施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

区市场监管局

5

健全登记制度规范,制定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降低经营主体创业成本。

严格落实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二)获取经营场所

6

推动制定建设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标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减少经营主体跑动次数。

落实建设工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标准,在施工图审查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

7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审图、数字交付”,全面提升图纸审查效率。

在施工图审查中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模式,全面提升图纸审查效率。

区住房城乡建委

8

持续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推动规划条件、项目投资备案及出让合同签订等环节协同办理,实现新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率达到85%。

全面推行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改革,通过流程再造与数据共享,保障新出让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实现“免申即领”。优化土地供应前期服务,实现规划条件出具与项目投资备案等多环节同步办理。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力度,推动社会投资主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投资备案,力争实现新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率达到10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

实施中心城区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事项论证工作,推动中心城区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完成率达到80%。

指导申请出让单位(国企或土地储备机构)对2026年新出让社会投资项目用地全部完成“用地清单制”事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0

推进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不动产双预告“带押过户”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集成办理。

大力宣传“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事项,受理窗口主动指导权利人登记后一并申请水电气联动过户。对银行和中介机构宣传“带押过户”事项的操作流程,在不动产登记办公场地为中介机构配置申报电脑便于开展工作。

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

11

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占掘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督促城市供水企业加强与供电、供气部门的沟通联系,施工前开展管线协同排查,避免破坏既有设施。在市级联合报装服务系统建成并上线后,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配置与业务承接,按要求办理并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加快推进水电气等联合报装服务。同时,健全外线协同设计、施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外线接入工程占掘路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施工效率。

区城市管理局

12

加快千兆光网建设,推动“千兆城市”升级提质,推进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场景全光网络建设。

配合做好千兆光网建设等相关工作,助力三大运营商积极开展住宅小区全光网络试点工作。

区大数据发展局

13

建立“以函代证”“一小区一证明”工作机制,简化居民自用充电桩报装申请资料。

推广“以函代证”“一小区一证明”,督促物业协调产权人办理充电桩,简化居民充电桩报装申请资料。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14

上线工商登记+办电“一件事”应用,持续提升用电报装便利度。

依托“渝企在线”平台,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工商登记与办电“一件事”落地,为经营主体用电报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同时,持续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刷脸办”“一证办”等服务模式。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15

针对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推广“扫码用电”,为企业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

联合社会资方开展电动自行车“扫码用电”服务,推动接入更多点位,为群众快捷用电提供便利。

区经济信息委

(四)劳动用工

16

推动“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建设,建设、升级“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站点)180个,拓展便利化就业服务渠道。

推动“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建设,打造、完善“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站点)2个,畅通就业服务渠道。

区人力社保局

17

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入驻区县综治中心,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

有序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仲裁机构入驻区综治中心。

区人力社保局

18

依托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或联调工作模式,探索与法院、工会建立联合指导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劳动争议调处指导。

依托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联处中心,与法院、工会联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

19

加强人力社保部门、工商联、商会等协同联动,探索推动商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探索建立商会调解组织,精准开展用工合规指导,助力企业规范用工。

区人力社保局

(五)获取金融服务

20

聚焦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创新投贷联动模式,完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矩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搭建银政企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领域的支持力度;同时引导法人银行运用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渝科融”等政策工具应用推广。

区金融发展中心、人行巴南分行、巴南金融监管分局

21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三农”等主体的融资增信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内。

引导辖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持续发挥支农支小作用,将“小微”“三农”等主体的综合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积极推广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严格审核参与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担保机构资质,确保合规运作。同时,积极推广政府采购项目融资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区金融发展中心、区财政局

22

制定《进一步深化重庆市绿色转型金融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绿色转型金融贷款余额突破1.1万亿元。

加大绿色项目培育、储备和推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绿色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转型贷款余额突破240亿元。

人行巴南分行

23

聚焦债券融资扩容,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规模,加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

结合辖区产业特点与企业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绿色债等创新品种。

人行巴南分行

(六)国际贸易

24

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高效衔接,稳定运营通道精品线路和特色班列,力争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货运量、货运值同比增速均达到15%以上。

稳定运营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公路班车,积极探索新线路,力争跨境公路班车发行量达5000班次。

区商务委

25

推进“经济·智慧长江物流”应用建设,实施“船边放行、智能分流”监管创新,实现船舶靠港、海关作业并联运行。

配合推进“经济·智慧长江物流”应用建设。

区商务委

26

强化“单一窗口”标准版与地方特色应用集成,推进“单一窗口”功能向跨境贸易通关、物流、金融等全流程服务拓展,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强化宣传引导,主动向企业宣传“单一窗口” 功能优势,推动 “单一窗口” 在全区贸易企业实现全覆盖。

区商务委

(七)纳税

27

持续优化税务征纳互动服务,推动征纳互动占人工服务的比重达到60%。

依托12366话务引导、自助办税区指引及咨询台业务分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渠道办理线上帮办业务

区税务局

28

深化经营主体办税“申报智能自检”服务,完善校验规则与提示机制,助力经营主体及时准确完成税费申报。

设置申报自检辅导岗,引导纳税人使用系统自检功能;制作常见申报业务操作手册,帮助修正申报问题;定期收集梳理“申报智能自检”的优化意见及错误提示,形成报告反馈。

区税务局

29

持续深入实施纳税信用提升计划,优化“纳税信用账户”应用,及时向经营主体发送可能失信的涉税行为提醒,推动A级纳税人占比提升至7.5%,信用修复准期率提升至92%。

强化纳税信用事前提醒,通过多渠道发送指标提醒,避免逾期未完成影响纳税信用评分。加强纳税信用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修复。筛选重点企业进行培育,提升A级纳税人数量,推动A级纳税人占比提升至7.5%,信用修复准期率提升至92%。

区税务局

30

建立破产企业受理信息共享机制和破产企业涉税事项预先告知制度,规范破产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按要求向管理人申报税(费)、滞纳金、罚款债权;发现企业为非正常户或在破产受理前存在未完结涉税事项的,一并告知管理人。

区税务局

31

探索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及工作程序,降低经营主体合规风险与交易成本。

依托“1+44+N”团队畅通税企联系,开展税收事先裁定。严把入口关,审核申请资料(范围判定、齐全性合规性)后报送上级,并配合补充信息或参与讨论,协助上级了解企业情况,后续跟踪裁定事项,推动企业按裁定意见执行。

区税务局

(八)解决商业纠纷

32

制定实施《2026年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打造“渝法护企”品牌,巩固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果。

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效率,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困境企业基本生产经营;延伸司法服务,精准护航企业发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法院

33

制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构建数字赋能多跨协同“大调解”工作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案件补贴发放等保障机制,促进全区大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巩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整合综治中心调解资源,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区司法局

(九)促进市场竞争

34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网络、民生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直播电商、养老、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行业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35

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强化创新成果保护,保障创新主体权益。

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商标、专利代理机构整治行动,规范代理机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36

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动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改革,原则上达到退还时限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由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自动退还至投标人,确保投标保证金免审即退。

积极配合推进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机制改革,全面推广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推动实现投标保证金由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自动退还至投标人,做到免审即退。

区财政局

37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功能,完善政府采购数字画像综合评价指标,开展采购实施计划人工智能(AI)审查,降低政府采购业务办理门槛,提升采购信息获取效率。

做好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的培训及宣传工作,收集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的意见建议,推动应用功能优化。运用政府采购数字画像综合评价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的参考。引入人工智能(AI)技术,实现政府采购文件合规风险智能审查。

区财政局

38

制定《重庆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非招标采购活动,破除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隐性壁垒。

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各项政府采购培训中重点宣贯《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推动各采购单位严格落实执行;在年度专项监督检查中依据该办法检查采购人行为合规性,规范政府非招标采购活动,破除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隐性壁垒。

区财政局

二、提升政务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

39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渝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全面通办的政务服务体系。

落实政务服务全面通办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抓实线上全程网办,开展事项全要素核验,规范线上办事要素,提升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运行质效。夯实线下全面通办服务体系,深化综窗人员轮岗培训,规范跨域受理标准,统筹各级联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全域互通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40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推动事项名称通俗化表述,优化办事指南展示方式,上线简洁版办事指南。

抓实事项标准化梳理,上报优化完善,从源头规范线上办事标准。强化平台运维,安排专人巡检督办,健全工作台账,协调解决系统异常,提升线上办理效能。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41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区县、乡镇(街道)下沉,实现就近办理。

立足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系统试点,做好系统试运行优化完善。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延伸,健全上下联动办事体系,实现企业群众事项就近可办、快办,助力全域全面通办格局落地成型。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42

迭代建设“民呼我为”应用,打造人工智能(AI)+企业群众诉求闭环处置综合场景,完善“接、派、办、评、督、治”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未诉先办,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强化向上对接,跟进人工智能(AI)+企业群众诉求闭环处置综合场景建设情况。建立“一诉四环”全链条标准,提升诉求办理质效。推进党建引领“民呼我为”改革,打造“未诉先办”典型案例。

区政府办公室

(二)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43

持续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结合经营主体经营发展等高频需求,新增一批“一件事一次办”,强化已上线重点事项成效评价反馈,完善“一件事”服务场景。

承接“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全面落地市级推出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优化线下一站式办理。配合开展事项“回头看”,开展流程核验,梳理堵点难点并反馈闭环。规范受理、导办、帮代办全链条服务,落实流程、材料、联办标准,持续提升一件事一次办质效。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44

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集约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综合窗口服务模式,统一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更好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推行人社医保“一窗综办”无差别受理。通过“老带新”、业务实操等方式提升办理精度。对标全面通办要求,开展靶向培训,补齐能力短板。落实窗口行为规范正负面清单,约束监督窗口人员作风与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45

加强省际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推动川渝通办提质增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化便利共享。

设立跨域通办专窗,结合帮代办优化跨省办事流程,提升川渝事项当场办结率。配强力量整合窗口职能,夯实人才支撑,增强群众异地办事获得感。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46

深入实施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可用性、及时性,建立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推进“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建设。

配合推动数据质量专项提升行动,督促部门提升数据归集完整性与准确性,制定《巴南区公共数据质量评价规则》,常态化评价部门归集数据质量,以评价促提升。

区大数据发展局

47

通过“渝快办”平台、“12345”热线联通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服务信息,开通线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服务,实现即到即办。

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系统试点,完成系统部署与权限配置,完善各级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确保系统顺畅运行。依托试点系统联通基层窗口,开通线上、电话预约服务,推行‘线上预约+线下通道’双轨模式,满足多样化办事需求。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48

深化全域无证明城市建设,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信用代证”等方式,推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按照深化全域无证明城市建设部署,统筹推进“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信用代证”等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委

(四)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49

持续优化惠企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推动惠企惠民政策文件和事项应上尽上、一站汇聚、精准查询、按需订阅,普惠性政策原则上全部纳入“免申即享”。

及时规范公开惠企政策文件,对重大政策采用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编制政策问答。优化门户网站“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专栏,梳理现行有效涉企政策,列明政策依据、适用对象、申报流程、咨询电话等关键信息,提升企业获取政策的便捷度。落实“免申即享”工作部署,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快速兑现。

区政府办公室

50

推进企业之家建设,提供政策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科创服务、国际贸易服务等增值化服务。

以商会“三化”和“清廉商会”建设为抓手,构建五位一体体系,将工商联与基层商会打造成民营企业的“温暖之家”。完善“商会+”服务,开展“百城千校万企”“金秋招聘月”及数字化转型、“走出去”等系列活动,满足企业需求。

区工商联、区人力社保局

51

持续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对政务服务开展质效评价,优化企业群众感知促进效能提升。

深化“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制定落实年度工作方案,组建体验队伍,明确流程和职责。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总结成效,部署重点,强化衔接。常态化开展督查督促,建立问题建议台账并闭环整改,持续优化服务体验。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提升法治环境专项行动

(一)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52

修订《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区司法局

53

修订《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做好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区司法局

54

打造“信用+”赋能超大城市治理综合场景矩阵,打通信用系统与专业执法、综合执法一体关联,迭代优化“信用+风险”监管模式,完善分级分类执法监管机制。

进一步实施好“两个全量化”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推动“非接触式”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实施“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将信用评价深度融入执法全流程,确保“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涉企执法监督

55

迭代升级“执法+监督”数字平台,一体推进执法标准统一、流程规范、三级贯通、智慧辅助,全流程实现行政检查计划统筹、任务归并、扫码入企、监督评价,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与透明度。

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平台,督促各执法部门要建立本领域分级分类检查计划,不同内设机构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的,合并进行,不同行政执法单位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专项、日常等行政检查时,联合实施。大力拓展涉企“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检查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全面开展“扫码入企”。

区司法局

56

发布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供示范指引。

积极报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区司法局

(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57

开展防范和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犯罪行为。

开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打击合同诈骗、虚假诉讼等外部侵害犯罪,以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内部腐败犯罪,对相关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全过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优化涉企案件“快受案、快立案、快侦查、快结案”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由领办包案,避免形成“挂案”。强化追赃挽损,坚持应追尽追,简化资金返还流程,对权属明确的受害企业财产依法及时返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教育,引导企业工作人员尊法守法。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58

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强化对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

深化跨区域刑事案件立案监督、涉企人身强制措施监督、涉案财物监督、刑事“挂案”清理,以及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及虚假诉讼监督。

区检察院

59

规范诉讼保全行为,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采用“活封活扣”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加大涉企案件保全措施的审批与监督力度,定期抽查保全案件,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惩处。

区法院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60

加强川渝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开展川渝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推动两地保护标准统一。

加强与温江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联合共同出台第4批台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

区市场监管局

61

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专项行动,加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专项工作,加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62

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举办专题培训、法治体检等系列活动200场次以上。

依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定期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结合“法律进村居”,开展旅游法治、乡村振兴等主题宣讲,助力基层矛盾化解。通过送法进企“典护民企 渝法同行”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区司法局

63

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聚焦重点产业编制合规指引等法律服务产品,助力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通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形式,精准解读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用工、合同签订、安全生产等关键环节。针对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安全隐患等易发问题,提前开展风险提示和专业指导,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纠纷。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把法律服务送到企业门口。

区司法局

64

完善涉外法律综合服务,举办“渝法护航渝企出海”主题系列活动,加强企业“走出去”风险提示,提升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摸清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底数,夯实人才库建设基础。深化协同联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培训培育,提升本土人才专业能力。深化校地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机制。

区司法局

65

启动第二轮公证行业菁英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公证人才进行分类培养,提升公证服务能力。

继续加强公证业务能力培训,落实重庆市公证协会“菁英优才”培养计划。

区司法局

66

制定《重庆市培育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工作方案》,加快培育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西部国际商事仲裁服务高地。

落实《重庆市培育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工作方案》,配合做好国际商事仲裁服务高地建设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

四、提升市场环境专项行动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67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更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全覆盖开展2025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配合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针对评估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完善工作机制。

区发展改革委

68

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对照15类重点整治情形,常态化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整改。

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对照15类重点整治情形,全面清理相关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整改。

区发展改革委

(二)破除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69

制定《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

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

70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与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强化非理性竞争行为综合整治,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市场秩序。

配合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与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及时跟踪、防范、化解垄断风险,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实现垄断风险处置闭环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

71

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对企业无序竞争的合规引导和监管规范,严厉打击恶意比价、低价倾销、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市场乱象。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区市场监管局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72

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加强评标专家履职监管,推行评标专家聘期制,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通过现场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方式加强公开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同时严把招标人代表资格关,督促招标人代表履职尽责、规范专业开展项目评标活动。

区发展改革委

73

抓好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招标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026年新增项目滚动纳入《进展情况调度台账》并按比例完成随机抽取,按时完成项目风险排查,会同审计、信访、纪委、公安等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纳入台账,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移送。

区发展改革委

74

制定《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

严格落实《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按规定处理公开招标项目异议和投诉,同时通过培训会和走访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培训。

区发展改革委

(四)推动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75

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和分类申报认定工作,持续完善差异化帮扶措施。

加大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区市场监管局

76

做好做优个体工商户培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实施政策智配、创业导览、一码融资等功能,提升个体工商户政策获取便利度。

加强宣传引导,用好个体工商户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个体工商户便捷获取优惠政策。

区市场监管局

77

实施个体工商户“优型提质”成长计划,建立“个转企”培育库,按行业(批零、餐饮、文创、居民服务、科技服务等)分类建档,全覆盖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点对点进行指导帮扶。

建立“个转企”培育库,探索开展“个转企”提质增效试点,助力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发展。

区市场监管局

78

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在市场开拓、资金融通、人才引育等方面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服务,推动经营主体加快成长。

开展梯度培训政策宣传,组织对新施行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做好宣传,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育申报和复审,2026年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新申报和复审成功不少于80家。

区经济信息委

79

深入实施“龙头引领”行动,培育一批民营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主企业。

建立核心龙头、潜力龙头、成长型企业三级梯度培育库并动态管理。健全政企联动机制,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做强民营经济产业集群。深化龙头企业对接服务,精准保障要素需求,推动企业释放产能,并结合企业码上服务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区经济信息委

五、提升创新环境专项行动

(一)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80

提质建设明月湖科创园总部园区,复制推广明月湖科创园“教育+人才+科创+产业”模式,新建1个特色园区,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平台支撑。

持续推动明月湖科创园巴南“智慧医疗及健康科技”特色园区建设。

区科技局

81

持续支持有条件的大学建设前沿技术交叉研究院,实现研究院科研人员规模达到100人以上,培育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平台,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持续鼓励引导有条件高校建设前沿技术交叉创新研究院,推动研究院科研人员规模扩大,培育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平台,更好赋能巴南产业创新与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重庆国际免疫研究院(高峰湖实验室)建设,争取纳入重庆实验室建设规划序列。

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

(二)健全创新服务体系

82

提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服务行动,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00家、科技型企业1万家。

提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0家、科技型企业300家。

区科技局

83

打造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动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建成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初创企业和团队2万个以上,为更多企业提供创新服务。

力争培育巴南先进技术创新中心成为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区科技局

84

提质发展大学科技园和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引育创新创业企业500家,带动创新创业5000人。

迭代升级建设环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引用创新创业企业5家,带动创新创业30人。

区科技局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85

组织实施2026年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大(重点)专项,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组织在区企业、科研机构积极申报2026年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重大(重点)专项,推动科技创新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区科技局

86

推广运用“创新积分制”,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实现通过创新积分制服务企业1000家。

充分用好“创新积分制”,主动联系辖区内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集聚。

区科技局

87

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实现需求发布、银企对接、价值评估等“一站式”线上办理,推进质押融资扩面增量。

开展质押融资入园进企、银企对接等活动,推动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区市场监管局

(四)健全高素质人才梯次引育体系

88

持续实施“留创计划”,吸引留学人员来渝留渝创业就业,力争实现择优资助“留创计划”项目100个。

广泛宣传、充分挖掘,动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才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争取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项目2个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89

优化完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全面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查询和领证等全流程线上办理,为申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推广运维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全面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查询和领证等全流程线上办理,为申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90

持续开展新重庆引才计划优秀青年专项工作,全年实现新认定120人以上。

大力挖掘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优青专项,争取全年实现新认定1人。

区人力社保局

六、提升要素保障环境专项行动

(一)强化能源保障

91

持续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加快电力用户外线接入工程规划建设,优化完善2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支撑企业新增用电需求。

推动220千伏老龙洞输变电站工程建成投运,推动220千伏独龙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栋青输变电工程建设,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更好支撑全区能源发展。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92

加大企业新增绿电供给,制定出台绿电直连实施细则,科学推动风、光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50万千瓦。

科学推动风、光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10万千瓦。

区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用地保障

93

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实现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率达到100%。

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根据征地业主申请,对申报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4

支持工业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拿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细化完善操作流程,支持工业用地、仓储用地、营利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5

进一步简化用地用林用草审批环节涉及初步设计审查的事项,缩短建设用地报批前期组卷时间。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收集符合优化简化审批条件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类建设项目需求。优化简化初步设计审查要件,不再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批复,以业主承诺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替代,据此开展用地用林用草联合审查报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三)压减物流成本

96

深入落实《重庆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不高于13.3%。

创新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境班车运营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指导跨境班车运营主体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区商务委

97

稳定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江铁海联运班列,高效衔接“千里轻舟”,推动降低班列运行费用15%左右。

参与全市“千里轻舟”水运发展行动,开展全域适水货源普查,推动物流运输降本增效。

区交通运输委

(四)加强劳动力供给

98

发挥“渝悦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作用,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全年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5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以上。

发挥“渝悦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应用场景作用,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全年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65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700人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99

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等活动5场以上,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100

依托全市初、中、高级创业导师队伍资源,通过开展进校园、访园区、扶项目等各类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全年服务创业者2万人次以上。

依托全区初、中、高级创业导师队伍资源,通过开展进校园、访园区、扶项目等各类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全年服务创业者500人次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101

聚焦企业需求,大力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等就业公共服务专项活动,常态化服务企业用工,全年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供需对接1000场次以上。

聚焦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等就业专项活动,全年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50场次以上。

区人力社保局

(五)完善融资服务体系

102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挂牌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科创债作用,支持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推动新增上市挂牌企业5家。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挂牌服务力度,支持美利信科技等上市公司借助定向增发实施再融资。

区金融发展中心

103

提升“渝金通”数智金融服务平台实战实效能力,迭代升级民营小微金融、通道金融等特色场景,不断健全“股、贷、保、担”全生命周期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落实工作要求,用好“渝金通”数智金融服务平台。

区金融发展中心

104

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人工智能(AI)+产业”等数字化场景,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优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信贷审批时间。

强化政银企对接,促进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授信精准衔接。引导金融机构参与“金融大脑”地方节点建设与应用,推广纯信用、全线上“渝惠贷”“流水贷”等数字普惠产品。

人行巴南分行、区经济信息委、巴南金融监管分局

七、打造“信用重庆”升级版专项行动

(一)加强政府守信践诺

105

持续归集、受理、处置政府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领域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失信线索,督导政府机构纠正失信行为。

依托市级“渝悦·信用”、三级治理中心等平台下发的政府违约失信线索,做好线索核查,督导相关政府机构纠正失信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

106

持续开展地方政府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失信情况严重的政府机构督促整改。

依托市级地方政府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强化政务诚信建设,维持评价为A级。

区发展改革委

107

推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修复信用状况,确保我市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

依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名单,推动相关部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修复信用状况,确保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政府部门履行生效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解除账户查封及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区法院

108

建立涉政府机构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专项督促工作机制,督促涉政府机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落实涉政府机构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专项督促工作机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动联系政府机构以及主管部门,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

区发展改革委、区法院

109

推广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系统,持续打造“信用+政府合同履约”应用场景。

根据工作安排,做好系统推广与场景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市场信用环境

110

制定《重庆市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范公共信用评价。

依据市级推送的重庆市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积极开展结果运用。

区发展改革委

111

动态更新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依托市级失信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区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

112

推广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场景,优化办理流程,减免证明材料,快速办理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诉求。

协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信用修复线下窗口,推广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场景。

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113

持续推进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按照“应替尽替”原则,将替代领域拓展至47个。

持续推进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

区发展改革委

114

持续优化“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重庆站)”服务功能,创新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融资增信模式,推广产业链信用融资,帮助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微企业以信用资产换取融资便利,融资授信规模达到3000亿元。

持续推广信易贷平台,协助辖区内企业入驻平台获贷。

区发展改革委

115

持续打造信用赋能超大城市治理场景矩阵,大力推动守信激励“信用+”场景建设,实现信用激励在更多行业应用。

大力推动守信激励“信用+”场景建设,实现信用激励在更多行业应用。

区发展改革委

八、助企暖企护航成长专项行动

(一)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116

打造“政企同心·渝商渝好”“亲清服务 渝悦发展”“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十百千万’培育工程”工作品牌,定期召开政企沟通座谈会,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政策解读、产融对接、项目推介等服务活动。

落实“渝商品牌全球整合传播工程”,强化常态化政企沟通,用好渝商e服务平台,完善民企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育,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产融对接、项目推介等服务活动。

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

117

推动构建市政府领导和市级部门负责同志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的“双会”制度,围绕强链延链补链融链,开展民营经济沟通交流专题活动。

持续深化“联系万家民企·贴近贴身贴心”服务行动和“百千万”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加强走访服务民营企业,推动解决企业诉求。

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

118

开展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专项行动,主动问需、问困、问计于民营企业。

开展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专项行动,主动问需、问困、问计于民营企业。

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

119

完善渝商e服务应用,优化“民企直通”应用场景,提高民企困难诉求办结率至95%以上。

强化渝商e服务应用,优化“民企直通”应用场景,提高民企困难诉求办结率至98%以上。开展诉求办理回访和测评工作,倒逼职能部门进一步提升诉求办理质效。

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二)常态化做好涉企服务

120

迭代建设“人工智能(AI)+企业码上服务”综合场景应用功能,实现政策精准推送与兑现、企业诉求智能响应与解决、企业发展智能赋能与服务,全方位精准、高效服务企业。

深度应用“AI+企业码上服务”平台,做好数据更新与维护,确保企业信息准确、诉求底数清晰。定期梳理平台上的高频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集中研究解决。对走访收集的企业诉求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人与办理时限,做到事事有回应。

区经济信息委

121

持续深化“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加强“服务企业专员”队伍建设,将服务力量下沉到企业一线,变“企业找服务”为“服务找企业”。

健全服务专员闭环机制,提升线下服务质效。完善市区两级专员动态调配机制,确保企业有人问、有人管。建立“走访—收集—办理—反馈—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员能力培训与满意度回访,推动企业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化。

区经济信息委

122

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聚专业服务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支持。

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与运营机制,集聚专业服务机构入驻,补齐服务短板、壮大服务力量,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稳健发展。

区经济信息委

123

动态更新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清单,持续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强化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切实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区经济信息委

(三)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124

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协同共治机制,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化解存量拖欠账款。

建立联合督办专班,督促拖欠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加快清偿存量欠款。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及争取专项债券等方式保障清偿资金。

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中心

125

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提升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维权投诉线索办理质效。

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举措,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规范关键环节,抓实源头治理,防范新增拖欠。压实办理单位处置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说明情况、加速清偿,按规定反馈处置结果,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中心

九、正面典型推广和反面典型通报专项行动

(一)大力宣传正面典型

126

发布《重庆市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展示我市营商环境各领域进展成效。

宣传营商环境进展成效,同时对照《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反映的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

127

总结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和案例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及时总结报送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区发展改革委

128

围绕《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政策解读、产融对接、项目推介等服务活动。

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政策解读与案例宣传。常态化组织政策宣讲、产融对接、项目推介等服务活动,推动惠企政策直达经营主体。

区发展改革委

129

强化典型培树,发布重庆年度民营企业、制造业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指数等百强榜单。

加强培育、引导,加强典型培树,积极申报百强榜单。

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130

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信用重庆”“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等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信用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持续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营造重商亲商安商良好氛围。

区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反面典型归集通报

131

通过区县自查、部门协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常态化归集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不到位、涉企执法监管不规范、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政企沟通不顺畅等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积极自查、核实、整改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不到位等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区发展改革委

132

完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核实机制,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打通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

及时传达市级关于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通报,对照通报内容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

(三)常态化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133

聚焦行政审批、执法司法、招标投标等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严查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持续用好“纪企直连”工作机制,常态化收集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聚焦行政审批、执法司法、招标投标等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先受理、快速处置、严肃查处。

区纪委监委机关

134

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面对企业诉求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漠视企业合法诉求、拖欠民营企业和有关个人资金等问题。

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细化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七迭代”“十严禁”工作措施》,坚决纠治服务企业高高在上、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新官不理旧账”,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漠视企业合法诉求、拖欠民营企业和有关个人资金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优化工作作风,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区纪委监委机关

135

运用“党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优化完善、迭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政府采购监督、政务服务监督、执法监督等子场景,构建“预警—核查—整改—建制”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打造营商环境智慧监督矩阵。

用好“党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全面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政府采购监督、政务服务监督、执法监督等子场景,对预警问题快速响应,精准核查,构建“预警—核查—整改—建制”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打造营商环境智慧监督矩阵。

区纪委监委机关

136

加快建设“党建·风正巴渝”应用,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针对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在业务应用中嵌入监督模型,前移监督关口,构建形成同向发力、协同推动的监督格局,实现数据共享、问题共查、整改共促。

拓宽数智赋能营商环境监督路径,与重庆理工大学深化“校地合作”,加强损害营商环境风险点梳理分析,结合我区实际构建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模型,推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数据归集共享,提升数智化监督效能。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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