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6-0007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2026〕6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村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乡(镇)村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6〕58号)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南彭街道鸳鸯村四社等1个街道1个村1个社集体农用地0.663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连同集体未利用地0.07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土地0.7431公顷。农用地转用经依法批准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附件: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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