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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26-0007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府〔2026〕6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村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乡(镇)村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巴南规资文〔2026〕58号)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南彭街道鸳鸯村四社等1个街道1个村1个社集体农用地0.663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连同集体未利用地0.07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土地0.7431公顷。农用地转用经依法批准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附件: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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