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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巴财农发〔202317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鱼洞街道、惠民街道、界石镇、接龙镇、东温泉镇、圣灯山镇、安澜镇、二圣镇、天星寺镇、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乡村振兴中心: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0万元(具体见附表)。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脱贫效果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巴南区2023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5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巴南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