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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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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区企业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挥研发创新平台在企业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引导示范作用,2021年12月,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联合印发了《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巴南经信〔2021〕268号)。该办法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区企业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开展好企业研发创新平台创建工作,结合全区实际及科技创新全新工作要求,按规定进行了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区级研发设计平台培养体制机制,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区”战略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二、概念内涵

(一)企业技术中心定义。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巴南区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创新业绩显著、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带动产业技术进步。

(二)工业设计定义。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巴南区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设计能力强、创新业绩突出、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提高制造业附加值,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

三、申报认定条件

(一)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巴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规上工业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核心技术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所建立的,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在本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和检测等条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4.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研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具有技术中心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5名。

5.建立了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体系,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已获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认定。

7.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及工业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

4.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较强。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5.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较强,业绩较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含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

6.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巴南区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4.具有行业先进的工业设计服务水平,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一年,企业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成长性较好。

5.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认定程序

企业按照区经济信息委发布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通知,在企业自愿提供的申报材料基础上,经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集体审议、公示认定等评定环节予以认定。

五、认定管理

(一)申报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原则上需先获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原则上需获得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已被认定为重庆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不再申报相同类型区级研发机构认定。

(二)区经济信息委对已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自认定年份起每三年组织一次复核。复核不合格的,撤销相应区级研发机构认定称号,企业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相同类型研发机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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