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现将《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的通知》(巴南人社发〔2021〕78号)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按照《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0〕10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利率上限不超过LPR+150BP,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该文件明确各区县可以合理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或贴息比例,因此而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区县财政承担。
为促进更多的金融资金投入到我区实体经济,助力创业,带动就业,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在执行市级创业担保贷款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区级自主贴息政策,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并给予贴息支持。
二、主要内容
(一)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区级自主贴息政策将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以内部分属于市级政策支持的贷款,贴息标准按照渝财规〔2020〕10号文件规定贴息(即: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超过20万元部分属于区级自主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由区财政全额贴息。
举例:张老板贷款30万元,其中:20万元属于市级政策支持的贷款,按市级政策给予贴息;10万元属于区级自主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由区财政全额贴息。
(三)其他问题
区级自主贴息政策仅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贴息标准做了调整。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期限、利率等相关要求均按渝财规〔2020〕10号文件执行。2021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按照调整后额度申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