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政策文件解读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15
【字号: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30日前

二、申报对象

巴南区内符合《重庆市巴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功能要求、认定条件,且自愿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能够为入驻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基本的生产经营场地、专业有效的创业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具有持续滚动孵化和培育市场主体功能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重庆市巴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开展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扫描二维码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已创建成为市级、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除外),于4月30日前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直接申报,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1.《重庆市巴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2.营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共建的应提供合作合同),可支配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巴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服务对象情况统计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4.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发展规划、各项管理服务章程;

5.服务对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能够证明带动就业数量的相关材料;

6.能够提供的创业服务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申报材料,经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初审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复核并实地考察。

(三)认定。经考察评估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予以认定。

(四)授牌。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按类型分别授予“重庆市巴南区创业孵化基地”、“重庆市巴南区大学生创业园”、“重庆市巴南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标牌。


咨询电话:023-66223195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龙洲大道215号巴南人才港305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