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4-00286 | [ 发文字号 ] | 巴南环保发〔2024〕2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3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乡一体中心、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目标
以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为重点,以防止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及新增黑臭为目标,有效应对水体可能发生的污染,实现我区农村黑臭水体的“长制久清”。
二、对象范围
(一)已治理完成并通过验收的19条水体,由于控源截污不彻底、新的污染源汇入、长制久清管理不到位等各种原因导致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或群众反映强烈,出现局部或全部返黑返臭现象,需要及时管控或治理的水体。
(二)各涉农镇街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其他新增黑臭水体。
三、识别标准
(一)感官判断。依据《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核查手册(试行)》,根据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的感官特征进行判断。如果某已治理完成水体存在异味、颜色明显异常任意一种情况的,即认定该水体可能返黑返臭。如水体出现3处及以上感官异常或存在感官异常水域面积超过总水域面积50%,即认定为水体全部返黑返臭;如水体出现3处以下(不含3处)感官异常且感官异常水域面积不超过总水域面积50%,即认定为水体局部返黑返臭。
(二)水质监测。水体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3项指标,其中有1项未达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中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指标限值,即认定该水体返黑返臭。采样点位设置、监测方法、监测时间等要求,需遵循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要求。如水体监测2个及以上点位超标,即认定为水体全部返黑返臭;如水体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仅1个监测点位超标,认定为水体全部返黑返臭;如水体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仅1个监测点位超标,即认定为水体局部返黑返臭。
(三)其他情况。富营养化次生灾害判断:在每年高温的4-9月,水体因、水华爆发、浮萍泛滥、水葫芦疯长,水生生物激增等,导致水体异味明显或监测指标超标,应视为水体返黑返臭;少量浮萍生长,不视为返黑返臭。无污染源,仅透明度单项指标超标水体:对因自然因素(如暴雨,水体周边泥沙含量高等)或非排污行为(水体周边农田翻耕、修路施工等)导致泥沙含量较大,水体只是透明度指标超过阈值,不判定为水体返黑返臭。特殊监测:对季节性(高温蒸发严重)、断流性、水土流失严重等水体,监测时间可调整为10月。水体避免雨天、灾情(旱灾、洪灾等)期间采样,根据情况,下雨停止或灾情结束3天后采样。以上特殊情况下的水体变化未被当下明确为返黑返臭,需纳入隐患清单,加强巡查管理及不定期水质监测。
四、工作流程
(一)线索发现
1. 群众监督。已治理完成水体周边居住村民通过监督电话、网络平台、部门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反映或河长巡查发现水体颜色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初步判定为疑似返黑返臭水体,由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单位启动核查程序。
2. 河长报告。镇、村级河长巡查发现水体颜色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后,初步判定为疑似返黑返臭水体,应立即向属地镇街报告,属地镇街核实处置后仍有异常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由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单位启动核查程序。
3. 上级检查。上级部门对已治理完成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检查期间,发现水体颜色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局,初步判定为疑似返黑返臭水体,由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单位启动核查程序。
4. 监测异常。已治理完成的农村黑臭水体,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水体水质监测,每年第三季度至少监测1次,三项水体监测指标中任意1项不达标即为返黑返臭水体,由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单位启动核查程序。
(二)核查程序
区生态环境局接收到疑似返黑返臭水体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返黑返臭黑臭核查确认,并详细记录核查登记表(附件2),确认不属于返黑返臭水体且无其他特殊情况继续实施常态化管理;确认属于返黑返臭水体纳入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治理清单(附件3);确认不属于返黑返臭但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水体,纳入隐患排查清单,区生态环境部门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现场回头看,连续三次现场巡查未发现明显问题,且排除其他特殊情况背景下,监测达标,则确认不属于返黑返臭水体实施常态化管理,否则应纳入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治理清单。
(三)处置程序
在水体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坚持以污染源头管控为根本,按照“维护管理、污染控制、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明确整治目标,因地制宜开展系统治理。
1.维护管理。针对季节性、偶发性返黑返臭水体,以强化维护管理实施治理。及时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采取针对性管护治理措施。
2.污染控制。针对由明显污染问题导致水体返黑返臭,通过污染源调查理清问题要害,结合污染类型,研究选择经济适用控制手段。
3.生态修复。在外源污染控制和内源污染消除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系统不稳定,容易出现水质超标的农村黑臭水体,可通过水系连通、生态净化、生态护岸等生态措施,恢复水体水动力、提升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提高自然净化功能。
4.响应时限。对核查确认返黑返臭水体启动处置机制。由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单位分析污染成因,5个工作日内确定处置办法。
返黑返臭水体处置工作完成后,治理效果评估由属地镇街提出申请,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标准参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要求》,现场污染源管控到位、感官消黑除臭、水质监测达标即评估通过。如评估未通过则由评估专家提供整治意见,继续实施整治,治理效果评估通过后相应资料整理成档。国家监管级水体,需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备案。
五、长效管控
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专班、各街道(镇街)、村委会均应结合水体黑臭形成原因和治理措施开展针对性巡查,原则上村委会每周巡查一次、各街道(镇街)每月巡查一次,区级专班每2月巡查一次。在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下,均应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核查处置。各街道(镇街)为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的责任主体,村委会和区级专班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应及时向街道(镇街)汇报、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要根据本辖区农村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和治理措施,制定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管控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发现异常排污、倾倒垃圾、设施损坏、植物衰败、水质恶化等情况要立查立改,并做好巡查及处理情况的台账记录,必要时进行取样检测,防范水体返黑返臭。
(二)实施常态化管护。加强水体净化、生态修复等设施的常态化管护。开展水体长效保洁,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清理影响水生态系统稳定的植物、沿岸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等。
(三)强化隐患排查。区生态环境局对出现过返黑返臭及其他容易出现返黑返臭的水体(附近涉及排污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建立隐患清单,由属地镇街开展水体返黑返臭隐患排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充分宣讲农村黑臭水体产生根源及相关政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五)强化监督管理。属地镇街应及时将相关污染成因及整治信息向当地群众、媒体公开,区生态环境局对属地镇街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附件:1.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处置工作流程图
2.返黑返臭水体核查登记表
3.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治理清单
附件1
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件2
返黑返臭水体核查登记表
水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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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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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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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镇街(街道) |
行政村 |
水体类型 |
监管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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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沟渠□塘□ |
国家□市级□区县□ | |||||
返黑返臭判定条件 | |||||||||
1.感官识别□ |
2.水质监测□ | ||||||||
颜色 |
臭味 |
透明度(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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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黑□ 发黄□ 发白□ |
有 □ 无 □ |
溶解氧(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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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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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返黑返臭 |
否□是□ | ||||||||
是否存在季节性黑臭 |
否□是□(春□、夏□、秋□、冬□) | ||||||||
返黑返臭范围评估 |
全部返黑返臭□局部返黑返臭□(大致占比:%) | ||||||||
治理工程调查 |
□控源截污: □内源清淤: □生态修复: □水系连通: □其他: | ||||||||
返黑返臭成因 |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畜禽养殖污染: □水产养殖污染: □种植业污染: □企业排污: □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 □底泥淤积: □农厕粪污污染: □其他污染: | ||||||||
治理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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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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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现状图示(不低于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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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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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 |||||||
备注:1.水质数据,透明度取整,溶解氧、氨氮保留2位小数;
- 治理工程调查:详细记录分类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现状等信息;
- 返黑返臭成因:详细记录污染现状、水量、负荷等;
- 图示:记录现场起点、中段、终点、突出问题点位等水印图片。
附件3
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治理清单
序号 |
区县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监管级别 |
镇街或街道 |
行政村或社区 |
水体面积(m2) |
返黑返臭判断依据 |
治理工程情况 |
主要污染问题 |
治理建议 |
备注 | |||||
感官识别 |
水质监测 |
控源截污 |
内源清淤 |
生态修复 |
水系连通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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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黑臭水体面积取整数;
2.返黑返臭判断依据二项任填其中之一;
3.感官识别详细描述水体黑或臭特征;
4.水质监测透明度取整,溶解氧、氨氮保留2位小数;
5.治理工程情况:分类记录工程内容、工程量、设施现状等;
6.主要污染问题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若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种植请注明);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 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