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疾病防控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412D/2023-002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10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巴南区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办事指南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服务对象】

辖区内有高危行为的常住居民。

【服务机构信息】

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机构地点

服务机构时间

咨询电话

巴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巴县大道79号

法定工作日

023-66222223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李家沱工联村1号

法定工作日

023-62855541

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

李家沱土桥花溪新村18号

法定工作日

023-62862130

巴南区妇幼保健院

新农街2号

法定工作日

023-66237427

【服务项目】

向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服务。

【服务流程】

求询者到VCT点,咨询员与求询者进行检测前咨询、评估;需要做检测者收集个人信息,登记、填写表格,采血做HIV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告知结果,进行检测后咨询,详见流程图。




















【服务要求】

1.严格保密。对于自愿接受检测的人员,咨询员要在检测前后为他们提供检测、预防和治疗等咨询服务,做好咨询和检测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求询者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检测结果和有关其个人、家庭、工作、治疗、求助、转介、延伸服务等情况透露给他人,同时也不得泄露求询者寻求检测服务这一事件。

2.谨慎咨询。检测后阴性结果咨询要注意提醒窗口期和改变危险行为,预防今后感染。对初筛阳性的求询者,要获得其详细信息,并提供初步的检测后咨询。通过补充试验明确诊断后,再为其进一步提供阳性结果检测后咨询。解释不确定结果的意义(早期感染、晚期病人、非特异反应等),要确定其是否渡过窗口期,以便安排后续检测,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强调预防的重要,促进行为改变。

3.充分记录。对于自愿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要做好相关记录。对于结果确认为阳性的人员,咨询员要积极联系,做好传染病上报、个案登记以及病例的转介工作。

【举报投诉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662466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