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431K/2022-00082 | [ 发文字号 ] | 丰盛府发〔2022〕7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丰盛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9 |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盛镇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执行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20〕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丰盛镇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人民政府
2022年 8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盛镇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执行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20〕21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镇“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以及开展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部署,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现就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谦任组长,副镇长王琳任副组长,社事办、建环办、平安办、组织办、宣传办、司法所、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团委、妇联、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为成员。镇社事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指导工作,镇属其他单位负责解释及审核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涉及本部门政策法规的相关条款。各村居民委员会作为本次工作的主体单位,要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责任领导及具体工作责任人。
二、抓住修订重点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着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围绕滥办酒席、天价彩礼、攀比炫富、铺张浪费、涉黑涉恶、吸毒赌博、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合法权益(重点是“出嫁女”“离婚女”“丧偶女”的土地及房屋居住权益)、计生政策等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完善,革除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 各村(居)务实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要着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进一步针对滥办酒席、薄养厚葬、环境脏乱等问题加强规范约束,不断革除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新风尚。
三、规范文本形式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由名称、正文、落款与发布日期三部分组成。名称应表述为“××村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见附件1),并注明村民会议或居民会议通过时间和施行时间。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并结合当地风俗民情约定违约责任。内容要具合法性,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要坚持实用性,文本简短精炼,表述通俗易懂,条款易于操作,做到易记、易懂、易行。落款应为“××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布日期为通过实施的具体时间。
四、把握修订原则
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必须坚持从本村(社区)实际出发,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上必须规范民主,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办理。
(二)广泛性。坚持群众路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广泛发动村(居)民参与,广泛性多层次协商,最大限度地体现村(居)民的共同意愿。
(三)针对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开展修订工作,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四)操作性。坚持简单易行、轻重适度,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等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促进实现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五、严格修订程序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按照以下“六步骤”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各村(居)“两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动,家喻户晓,向村(居)民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性质、作用,以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
二是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召开多种会议,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村(居)民广泛酝酿讨论,提出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集中意见,拟定初稿。各村(居)根据收集的意见,拟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初稿。
四是“两委”审议,征求意见。将初稿提交村(居)“两委”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审议,拟定草案、并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五是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根据所提意见修改后,村(居)委会要按照法律规定,召开村(居)民会议对草案进行表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须由本村(社区)过半数18周岁以上村居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并经参加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不得以村(居)民代表会议代替村(居)民会议)。
六是备案审查,公布执行。村(居)委会应将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镇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镇政府对审查合格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责令改正。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各村(社区)及时张榜公布并以印制传单分发到户等各种有效形式告知本村(社区)村(居)民群众遵照执行,形成“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执行
要落实监督责任,村(居)务监督委员要将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畴。要通过开展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模范村(居)民等评选活动,弘扬正气,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和参与监督。要指导和督促村(社区)建立健全村(居)民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宣传引导和监督执行纳入群众组织的工作内容,推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遵守落实。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情况纳入村“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作用,将执行情况纳入监督工作内容,及时研究、处理存在问题。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工作委员会制度,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委员会,完善村民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落实。健全完善奖惩机制,采取一定形式对模范遵守的村(居)民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村(居)民予以批评教育,依靠群众舆论和道德的力量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
七、做实备案审查
(一)各村(居)自行审查
各村(居)上报备案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要再次逐一自行审查,重点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上进行审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不合法的,立即改正。
(二)镇级审查
镇社事办针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和执行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充分发扬民主,组织村民讨论约定内容和执行措施,召开村民会议民主审议,做到符合实际,村民认可。二是审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执行中,是否引导村民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形成共同遵守、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村规民约执行中的评比活动,要动员村民参与,组织村民评比,评比结果要充分体现村民意愿。
附件:1.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
2.资料装档清单
附件1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格式范本
××村村规民约 (××××年××月××日村民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正文
××村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发布 |
××社区居民公约 (××××年××月××日居民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正文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发布 |
附件2
资料装档清单
1、修订工作宣传发动公告以及相关照片。
2、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初稿。
3、召开村居“两委”联席会议讨论、修改,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照片,以及最终讨论形成的草案。
4、召开表决通过会议,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照片。
4、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准予备案通知书。
5、通过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公示照片(按照附件1的格式公式)。
6、印制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传单以及入户发放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