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界石镇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和分类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以下4类:
1.自然灾害
2.事故灾害
3.公共卫生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一)一般(IV级)
(二)较大(Ⅲ级)
(三)重大(Ⅱ级)
(四)特别重大(I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1.成立界石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指挥长,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
2.当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部门(单位)负责人、村(居)书记发生人员调动时,继任领导履行对应的职能职责。
3.镇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全镇各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担国家和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4.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5.日常工作机构履行好自身主要职责
(二)组织体系
1.镇应急办负责协调镇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各村(居)委会成立应急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4.我镇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各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分别按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5.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6.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制定应急预案,储备保障物资,建立健全调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三)联动机制
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镇应急办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信息报送
一是信息监测预测;二是信息报告。
四、预警
一是发布预警信息;二是支持系统。
五、应急响应
一是分级负责;二是先期处置;三是现场指挥;四是新闻报道;五是应急结束;六是后期处置。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3.队伍保障;4.交通运输保障;5.医疗卫生保障;6.治安保障;7.物资保障;8.经费保障;9.保险保障;10.社会动员保障;11.是紧急避难场所保障;12.技术储备保障。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二)培训
(三)演习
八、奖惩
一是表彰奖励;二是责任追究;三是预案管理。